2009年6月21日星期日

李学举:把村委会民主选举实践进一步推向深入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5-31

 

日前,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下发的《中共中 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是继200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之后,又一部专门指导村委会选举工作的重要文献。民政部是负责文件起草的单位,为帮助 读者全面准确把握《通知》的基本精神,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民政部部长李学举。

记者:据了解,从19886月村委会组织法颁布试行、199811月修订实施以来,除广东、海南、重庆等少数地方外,全国绝大多数农村已进行了7次以上村委会换届选举。村委会选举日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请您介绍一下制定出台这个文件的背景?

李学举:村委会选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目前,全国农村有村委会60.4万个、经依法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成员230多万人。制定出台《通知》,加强和改进村委会选举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是总结近年来村委会选举好经验好做法的需 要。经过7次以上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各地村委会选举普遍进入了规范化阶段。随着村委会选举工作的不断深化,各地的选举出现了一些创新做法,如在选举方式上 引入了无提名候选人选举、定位选举等;在选举监督方式上引入了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选举监督员和司法公证等;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选举联动上探索出了一票双 推、两推一选等。这些做法对于保障村民群众的民主选举权利发挥了很好作用,有必要将这些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政策。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 会精神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四项制度之一,要求把发展基层民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 程重点加以推进,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把"农村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纳入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之中,并将"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作为今后农村改革发展必须大力加强的六项重大制度之一,明确提出"深入开展以 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实践"的任务要求,对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三是切实解决村委会选举问题的需要。近年 来,村委会选举工作在全国各地农村深入开展,对保障村民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看到,有的地方村委会选举竞争行为不规范,贿选现象 严重,影响了选举的公正性;有的地方没有严格执行村委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影响了村民参与热情;有的地方对村委会选举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影 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和改进村委会选举工作,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四是应对当前农村新形势的需要。当前,国际 金融危机仍在蔓延,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不确定因素在继续增加,国内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任务日趋繁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点在"三农"。村委会 选举问题处理不当,极易造成农村社会局部甚至全局的不稳定。今年全国有12个省份要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村委会选举工作,服 务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任务更加紧迫,意义更加重大,形势更加严峻。制定出台《通知》对于保障村委会选举的公正有序,保障村民享有更多更 切实的民主权利,推动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文件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对亿万农民民主权利的高度重视,把握其精神要义至关重要。请问如何理解把握好这个文件的基本精神?

李学举:《通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要求,坚持党 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既立足当前的工作需要,又着眼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指导,对加强和改进村委会选举工作提出了若干针对性意见,我们 要全面准确把握,领会其精神实质。

要全面准确把握村委会选举工作状况,客观分 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坚持和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的信心,增强加强和改进村委会选举工作的自觉性,把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村委 会选举实践进一步推向深入。要全面准确把握《通知》对做好村委会选举前各项准备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选举教育和培训、选举方案制 定、村级财务审计等工作,以保障村委会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全面准确把握《通知》对规范村委会选举程序的要求,依法规范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程序、村委会 成员候选人提名方式、候选人的竞争行为、投票行为等重要环节,以保障村委会选举公正有序操作。要全面准确把握《通知》对做好村委会选举后续工作的要求,扎 实做好新老村委会交接、新当选村委会成员培训、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村委会成员合法权益保障等工作,以巩固村委会选举成果,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 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要全面准确把握《通知》对村委会选举中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查处的要求,以促进形成和谐选举的良好局面。要全面准确把握《通知》对村 委会选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的要求,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大村委会选举工作的监督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以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 益,保障村委会选举工作有序推进。

记者:作为新时期指导村委会选举的纲领性文献,这个文件在规范村委会选举工作上有哪些新亮点、新要求?

李学举:《通知》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村委会选举的基本思路、政策性意见,对村委会选前、选中、选后以及违法违纪行为查处等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规定。

――进一步明确强调要做好村委会选举前的各 项准备工作。《通知》明确提出,凡进行村委会选举的地方,省、市、县、乡各级都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明确要求凡不 掌握村委会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县乡干部以及在选举培训中不合格的县乡干部,不得派到村里指导选举工作。《通知》加大了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选举权利的保 障力度,要求"加强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联络沟通,妥善解决他们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问题",明确了往届选举"难点村""重点村"政策措施,强化了无 故取消或拖延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了村委会成员任期届满审计工作。这就对做好村委会选举前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进一步强调要规范村委会选举程序。针对 一些地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产生中的各种问题,《通知》强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必须依法推选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随意指定、撤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为加强党的领导,在总结近年来各地实践经验基础上,《通知》明确"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 作,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坚持了中办发〔200214号文件下发以来的成功经验,"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同时 强调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适应农村人口状况的变化,"提倡把更多女性村民特别是村妇代会主任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知》坚持和发展了村 委会组织法、中办发〔200214号确定的秘密写票制度,严格规范委托投票,进一步明确使用流动票箱的程序,切实保障农民群众自主表达选举意愿。这就对 规范村委会选举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

――进一步强调要求扎实做好村委会选举后续 工作。《通知》进一步明确由乡级人民政府主持、村党组织参与新老村委会交接工作,要求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通知》明确提出"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履 行选举期间竞职承诺的监督,防止其利用当选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明确要求深入开展民主决策实践、民主管理实践和民主监督实践,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 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明确了违法违规决策和村委会成员不履行职责的责任。《通知》首次明确"乡级政府需要委托村民委员会承办的事项,应按照'权随责走、 费随事转'的原则妥善加以解决",为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长效保障机制提供了政策依据。这就对做好村委会选举的后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进一步强调要加强对村委会选举工作的组 织领导。《通知》首次明确了县级党委书记是村委会选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级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进一步强调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 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为切实化解由村委会选举引发的社会矛盾,《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县乡两级村委会换 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与工作机构都要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和工作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在总结近年来各地加强村委会选举监督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要积极 探索舆论监督以及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选举监督员等形式,加强社会力量对选举工作的监督"。同时,《通知》还对村委会选举的舆论宣传工作提 出了要求,努力营造和谐选举的良好局面。

记者:村委会选举中存在一些违法违规现象,突出表现在贿选问题上,请问如何有效制止村委会选举中的贿选行为?

李学举: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 村组干部的物质待遇、荣誉感进一步增强,农村工作的吸引力进一步加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乡村能人参与村委会选举,选举竞争的激烈程度一届比一届增加。我们 应当客观看到,在村委会选举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提升的同时,在一些地方出现了村委会选举的违法违规现象,正如你说的,突出表现在贿选问题上。这些 问题是村委会选举的副产品,虽然是少数,但也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治理。从实践上看,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对村民群众和候选人的思想教育。要 在农民群众中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教育,使他们了解村委会选举的基本程序,珍惜民主权利。要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村委会 选举的政策法规,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要引导候选人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正确对待自己、其他候选人和村民,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促进理性公平竞 争。

二是完善村委会选举程序。要着重做好对候选 人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的审核把关工作,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不得有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内容。要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对候选人承诺 捐助村集体的资金或物资,不应由候选人在选举前或选举后私自决定分配方案,而应交由依法选举产生的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要 规范候选人的竞争行为,搭建公平选举平台,禁止候选人或候选人指使的人私下拉票,变地下选举为阳光选举。要全面设立秘密划票处,普遍实行秘密写票制度,保 障农民群众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自己的选举意愿。

三是加大对村委会选举中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 为的查处力度。《通知》首次对贿选的概念作出界定,指出"在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过程中,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 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的,都是贿选"。《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查处主体以及违法违纪应承担的责任。同 时,要严肃查处选举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我们相信,《通知》的下发必将很好地纠正、遏制近年来村委会选举中出现的贿选等违法违纪现象。

记者:民政部门是指导村委会选举的职能部门,请您介绍一下民政部宣传贯彻文件的打算?

李学举: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大政方针已经确定,关键是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抓好贯彻落实。当前,民政部门在贯彻执行《通知》上,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要抓好《通知》的学习工作。各级民政部 门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掌握精神,并督促下级机关和普通干部认真学习。从事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同志,要自觉学习、吃透精神、掌握政策。正在举行 和将要举行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地方要举办不同类型的专题培训班,深入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真正把《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到工作之中。

――要抓好《通知》的宣传工作。各级民政部 门要会同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向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广泛宣传《通知》精神,把为什么举行村委会选举、应该选举什么样的人进村委会、什么样的选举行为为法律法规 所允许等问题,通过多种方式清清楚楚地告诉广大村民群众,引导他们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引导候选人理性公平竞争,使《通知》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要抓好村委会选举制度健全和完善工作。 各地要按照《通知》精神,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理,凡是与《通知》精神相一致的,要继续坚持,并不断丰富完善;不一致的,必须尽快修改或废止, 切实抓好村委会选举规章制度的完善工作。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对近年来开展村委会选举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回顾和总结,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查自纠,不断提高 村委会选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当前特别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制止和查处贿选行为,坚决纠正、遏制村委会选举中出现的违法违纪现象。

――要抓好民政部门指导村委会选举工作能力 建设。要大力充实民政部门特别是县乡民政部门指导村委会选举工作力量,对于长期存在的工作力量不够、经费不足、手段缺乏等问题,民政部门自身能够解决的, 应当及时解决;民政部门难以自行解决的,要报请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尽快协调解决,保证中央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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