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日星期五

答湖北省农民朋友关于2008年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问―谁当村官 村民说了算

第一问:离任审计在换届选举的什么时候进行?
    答:离任审计必须在换届选举前进行。其依据出自2004年中央17号文件――"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
    第二问:村委会主任和村支部书记必须由村支部书记一人"一肩挑"吗?
    答:不是的。有的地方先产生村支部书记,后宣传"中央要求书记和主任一肩挑",是假传"圣旨"。2002年中央14号文件规定,"提倡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委会的选举,获得群众承认以后,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如果选不上村委会主任,就不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
    第三问: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该怎样产生?
    答:村民选举委员会(以下称村选委会)成员是不是依法推选产生,直接决定新一届村委会的选举是不是合法的和合民意的。因为,法律规定,村委会的选举,由村选委会领导、组织和主持。
    村选委会成员是由村民会议或是由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下面介绍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选委会成员两种办法中一种的具体做法。
    各村民小组应选村选委会成员人数,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村民小组会议由小组长召集和主持,村民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采用协商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确定本组参加村选委会的人员。如采用协商的办法,应取得一致意见,并 有文字记载;如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应按照相对多数的原则,确定人选。
    村选委会成员推选产生后,由全体成员推选一人为村选委会主持人。
    第四问:村民代表的推选该怎样进行?
    答:村民代表是村民代表会议的组成人员。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授权的议事决策机构。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一人为标准进行,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中的妇女要有30%的比例。村民代表的具体数额由村选委会或村民会议根据本村情况决定。各村村民代表总人数在25-50人之间。推选村民代表应在选民名单公布后5日内进行。
    下面介绍推选村民代表的一种办法。
    以相邻的若干户或自然村落为单位推选,应先计算出推选一名代表的户数,再按计算出的户数按相邻居住的原则划分出若干个选举单位进行推选。推选由村选委会成员主持。
    获得选举单位全体选民的多数通过始得当选。村民代表任期与村委会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问: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该怎样产生?
    答: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具体组成人数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下面介绍召开全村选民大会或选民小组会议投票确定候选人的做法。
    1、村选委会在确定投票方式(选民大会投票或选民小组会议投票)后,应向全体村民发布公告,将投票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告知全体选民。
    2、由村选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举选举工作人员和唱票员、计票员、监票员。
    3、选举会场要设验证发票处、秘密写票处、代写处和票箱。
    票样(此提名票按主任应选1人、副主任应选1人、委员应选3人设计)。
    
    ××村第×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提名选票
    职务主任副主任委员
    候选人姓名
    
    
    
    说明1、主任应选1人,副主任应选1人,委员应选3人。
    2、每一职务提名不得超过应选人数,否则无效。
    3、不得提同一人担任两种以上职务,否则无效。
    4、无法辩认或乱写乱画的提名无效。
    5、无公章的提名票无效。
    ××村选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4、投票结束后,集中票箱,在中心会场当场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得票结果。
    5、以不受理委托投票、不设置流动票箱投票为宜。以高职务得票不"下加"到低职务得票上为宜;如果"下加",必须采取"设岗定位"的方式选举,保证妇女在村委会成员中有一个名额。
    第六问:候选人竞选的形式和内容?
    答:没有竞选,选举就没有竞争性。
    竞选的形式有多种多样:可在选举大会上,也可在竞选演讲会上或在巡回演讲会上进行竞选演讲;候选人还可走家串户或在公共场合作自我介绍。
    竞选演讲的内容主要是治村方案。当然还有自我介绍和回答选民提问。
    第七问:投票准备和投票选举该怎样进行?
    答:投票准备工作主要有:一是各村制定选举的投票办法,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二是公布投票时间和地点。三是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能超过两人。四是必须设立秘密写票处,否则违法。五是培训工作人员,主要有总监票员1人,唱票、计票、监票员若干人,投票站工作人员若干人,秘密写票处监护员等;上述人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选举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确定。
    投票选举可采取召开选举大会投票或投票站投票的方式进行。
    选举大会投票是选举的主要方式,因为它隆重、庄严、神圣和热烈。
    以往有的地方用流动票箱代替选举大会(为便于居住分散的选民投票可增设投票站)的选举是非法的。
    下面介绍选举大会程序:
    1、清点到会人数(选举中心会场人数、投票站人数和委托投票的人数相加,超过本村选民总数的半数,选举大会才可进行);2、宣布大会开始;3、奏国歌;4、报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5、宣布选举工作人员;6、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7、检验并密封票箱;8、启封、清点选票;9、讲解选票的划法和规定;10、验证发票;11、秘密划票;12投票;13、销毁剩余选票;14、集中票箱,清点检验选票数;15、检验选票(把有效票、弃权票、无效票即废票清点清楚);16、公开计票;17、当场公布结果;18、封存选票、填写报告单;19、宣布当选名单,颁发当选证书。
    请注意:您想咨询和交流选举中的问题的话,您可拨打姚立发手机13986935587,他会在稍后回您电话。
    欢迎湖北各界人士胶印或复印本普法宣传资料,赠送给正在进行选举活动中的农民朋友们。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首发《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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