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自《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及规定》,镇坪
1、乡镇选举档案主要内容
(1)上级和有关部门关于选举工作的文件、方案及领导讲话。
(2)县、乡、村关于成立选举工作机构的决定及组成人员名单。
(3)县乡选举工作的意见、要求、决定、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
(4)选举工作的报告、请示、批复,重要问题的处理,选举经费的预决算。
(5)宣传提纲、材料和标语。
(6)各乡镇的选举工作计划、方案、安排、要求。
(7)选举工作中的各种统计表。
(8)选举结果报告单和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名单,村民小组长名单。
(9)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来信来访记录,原始材料和处理结果。
(10)选举工作的书面总结。
(11)有关选举工作的其他材料。
2、村级选举档案内容
(1)上级有关选举工作文件;
(2)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推选情况材料;
(3)宣传发动工作情况及宣传材料;
(4)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的有关选举的公告;
(5)选民登记册;
(6)村民代表花名册;
(7)初步候选人提名表和提名情况统计;
(8)正式候选人名单及预选选票;
(9)选举大会议程和工作人员名单;
(10)选票及检票结果统计;
(11)选举情况报告单;
(12)村民委员会成员花名册;
(13)村民小组长及村民委员会下设委员会成员名单;
(14)村民委员会任期目标及职责分工;
(15)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会议记录及其他材料;
(16)选举总结。
一般情况下,乡镇建立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档案应长期保存,以备查阅。村建立的选举工作档案至少保存三年,到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为止。
(1)上级和有关部门关于选举工作的文件、方案及领导讲话。
(2)县、乡、村关于成立选举工作机构的决定及组成人员名单。
(3)县乡选举工作的意见、要求、决定、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
(4)选举工作的报告、请示、批复,重要问题的处理,选举经费的预决算。
(5)宣传提纲、材料和标语。
(6)各乡镇的选举工作计划、方案、安排、要求。
(7)选举工作中的各种统计表。
(8)选举结果报告单和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名单,村民小组长名单。
(9)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来信来访记录,原始材料和处理结果。
(10)选举工作的书面总结。
(11)有关选举工作的其他材料。
2、村级选举档案内容
(1)上级有关选举工作文件;
(2)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推选情况材料;
(3)宣传发动工作情况及宣传材料;
(4)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的有关选举的公告;
(5)选民登记册;
(6)村民代表花名册;
(7)初步候选人提名表和提名情况统计;
(8)正式候选人名单及预选选票;
(9)选举大会议程和工作人员名单;
(10)选票及检票结果统计;
(11)选举情况报告单;
(12)村民委员会成员花名册;
(13)村民小组长及村民委员会下设委员会成员名单;
(14)村民委员会任期目标及职责分工;
(15)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会议记录及其他材料;
(16)选举总结。
一般情况下,乡镇建立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档案应长期保存,以备查阅。村建立的选举工作档案至少保存三年,到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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