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4日星期五

载:姚立法:一个正直的公民

2004年,姚立法没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
  在湖北潜江这样的"小地方","中国第一代独立竞选人大代表者"姚立法依旧以其常态的行为,践行朴素的政治理念,正如其在2001年被媒体发现,从而以"姚代表",以"为人民呐喊"而扬名中国之前一样。
  姚所关心的问题,总是非常具体甚至非常"细小"。比如,姚行政起诉潜江医保局,原因十分简单,该局"非法"向职工收取医疗保险证、卡工本费,涉及金额是20元;在赠送《谁当村官,村民说了算》普法手册的事件中,姚行政起诉潜江市新闻出版局,原因也十分简单,该局"非法"宣称该手册"与《湖北省村委会选举办法》的部分条款相违背",并处以最高额罚金8000元。姚以异常认真的精神,展开法律的维权,并最终胜诉。而以此受惠的群体数量却很是可观,就以最终取消医疗保险证、卡工本费为例,最终受益人达数万人。
  这些看似普通的事件,却凸现出当地政治的微妙细节,流动着公民政治的光芒。维护、促进公共利益的行为,需要在常态生活中积累和完成。在这样的生活中,姚的行动逻辑极其简洁:选民应该将选票投给真正代表他们利益和呼声的"代表","代表"要以选民利益为重,践行竞选承诺,最终兑现选民的利益。
  在中国,公共利益的促进,最可贵、也最艰难的,恰恰就在于使公正的政治,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
  我们都渴望"公民社会"。但问题是,如果你不以公民的方式行事,那么,这样的社会何时才能出现?姚立法踏踏实实地去做,周遭的人们起初不解、嘲笑,继而正色、思索,继而渐渐地跟上来。18年间,这条"政治鲶鱼",已经激活了潜江》政治空气,跟随其后,不断出现的自荐人大代表的竞选名单、已使潜江成为知名度很高的中国内陆城市。
  一个真正的公民社会,定有无数了不起的公民充满其间。姚立法的价值,正在于他他让还不太习惯当公民的人们,看到了一个公民基本的正直、勇气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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