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3日星期四

姚立法挑战吴邦国、胡锦涛的人大代表资格

2007.04.09

(欢迎来信与我们分享您对这篇报道的看法)

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中国最高领导人胡锦涛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不合法!这是湖北省前地方人大代表姚立法在致吴邦国和胡锦涛的公开信中的断言。姚立法在信中呼吁对中国的选举制度进行改革,实现公平、民主的选举。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申铧的采访报道。

湖北省潜江市前人大代表姚立法在最近"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两会结束后不久,写了这封致吴邦国和胡锦涛的公开信。他在信中说吴邦国和胡锦涛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不合法的理由是,他们是由从区、县级的代表层层往上选举,直到省级代表间接选举产生的。"因为全国各区、县51%以上由选民直选的人大代表是非法选举产生的,所以(吴邦国、胡锦涛)的全国代表资格当然是非法的。"

姚立法在信中细说了现在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各个环节所存在的五个问题,包括选举机构的产生、代表名额的分配、初步代表候选人和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和确定以及投票和计票过程都存在严重的问题。姚立法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专访时说,最根本的还是《选举法》不够完善:

"通篇的法律讲到该怎么做,但是不这么做怎么办?它不吭声。公民的选举权利被侵害、被剥夺,或者组织选举的官员组织了非法的选举,选民也没有权利去诉讼,它也不说,或者说我是独立候选人,我认为是非法单举,我也没办法起诉,或者我是普通公民、我是选民,我认为组织选举的或者是单选的违法了,我去诉讼,法律也没讲,这个很糟糕。"

姚立法还说,清政府在1908年颁发的选举规定中都有不按规定去做怎么办的条款,而100年后的中共政权的《选举法》却没有,实在说不过去。

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徐海去年自荐参加了地方人大代表的选举。他也有和姚立法类似的看法:

"选举法规定我们有很多权利,但是我们的权利得不到确实的保护的时候,我们也没有什么司法途径去解决,这是现实。法院一般只受理选民资格案件,不会受理什么选区划分不公平等等。"

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去年有三名自荐人和两名官方候选人角逐一个代表名额,结果是官方的一个候选人当选。徐海认为,选举过程中存在对自荐人不公平的做法:

"正式候选人的名字一般都填在表格里,他们的选民比较多,我们自荐的就只有让别人知道我们的名字,请他们把我们的名字写正确,选票有很多都是废票。"

其实对自荐人不公平的做法还很多。姚立法说,政府有专门的政策封杀自荐人或是独立候选人:

"06年选举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及中宣部都有内部文件,对独立候选人要封杀,而且独立候选人这个说法都不准提。中宣部明确规定,国内媒体不准报道选举的事,只允许新华社一家报道。"

从1987 年就开始不断自荐参加地方人大代表选举的姚立法曾在1999年当选湖北潜江市人大代表。去年他再次参选,他本人和支持者被警方跟踪并被多次传唤。姚立法告诉本台说,还有的独立候选人被多次殴打、或是地方领导和政府采取各种办法劝说、胁迫他们不要参选。姚立法表示,参选人大代表是一个公民法定的权利,而这种权利没有得到中国很多地方政府的尊重,所以他写这封公开信,希望吴邦国和胡锦涛能在这方面有所作为:

"他们应该看到问题的危险性,赶紧把现有法律进行修改,必须修改,再一个就是中共党内也应该有一个象样的民主,不能自欺欺人,另一个就是中共党内顽固的抵制政治改革的那些人应该得到严惩。"

据姚立法透露,从去年延续至今的县、乡人大代表选举中,已经有大约两万个自荐人参选,是1949年以后最多的一年。

自由亚洲电台申铧采访报道。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