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30日星期一

辽西选举血案:缘由基层选举条件欠缺

核心提示:辽宁省北镇市赵营子村农民李东辉虽当选村委会主任,却因曾送两瓶酒和一个菠萝被举报"贿选",始终无法任职。一怒之下他将举报人一家5口全部杀害,制造了辽西地区近十年来最恶性的血案。

新华网330日报道 选举只是民主的一小部分,权威力量的支持保障与做实民主内涵都不可或缺。

《�望》新闻周刊记者调查发现,选举中,上级党委、政府部门没能负起监督指导责任,甚至"和稀泥",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矛盾;而在一些基层选举中,民主不到位,利益太集中,也频频引发"选举暴力"

"候选人"杀害举报者一家五口

今年115日,辽宁省锦州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5口灭门惨案一审宣判,凶犯李东辉残忍地杀害了同村表姐夫叶春祥一家,被判处死刑。惨死的一家人,是叶春祥、叶的妻子戴丽红、母亲张桂琴、女儿叶超以及儿子叶振。

李东辉今年41岁,一直住在北镇市广宁乡赵营子村。2007420日,该村举行村委会主任选举,实际参选人数为560人,李东辉获得307票,另一位候选人获得215票,作废38票。

按规定,李东辉当选。就在他准备上任时,叶春祥多次向乡党委举报,称"李东辉在选举前送两瓶酒和一个菠萝",构成贿选。这使李东辉没能任职,产生伺机报复杀死叶春祥的念头。

2008825日晚上8点多,李东辉见叶春祥在本村老秦家商店内与他人玩扑克,遂回家取来一把尖刀和一把三棱刮刀,乘叶春祥不备持尖刀多次猛刺其头面部、颈部等处。将叶春祥杀死后,李东辉又在叶春祥家、小商店等处,先后将叶的妻子、母亲、女儿、儿子杀死。

本刊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叶春祥的妻子戴丽红常年有病,身体非常虚弱;叶春祥80岁的母亲张桂 琴,发现儿媳被扎时上前劝阻被杀死。叶春祥的两个孩子,女儿叶超即将重点大学毕业,准备报考公务员,原打算案发次日返回大连的学校。年仅15岁的儿子叶振 本有机会逃生,家中四人毙命后邻居们劝他快躲起来,可他想不到作为"舅舅"的李东辉能下狠手,最后被石头砸死,场面悲惨。

连夺五条人命后,李东辉连夜逃往相邻的义县。826日向警方投案自首。法院认为,李东辉蓄 意报复杀人,致五人死亡,其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锦州中院一审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 讼的叶春祥亲属经济损失18万余元。

"这是一起政治案件"

一审宣判后,李东辉没有提起上诉。目前他正等待着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死刑复核。224日,本刊记者来到北镇市看守所,见到了正在这里羁押的李东辉。

李东辉见到记者后的第一句话是:"这不是普通刑事案件,这是一起政治案件,我其实也是受害者。"

一个多小时的交谈中,他平静诉说了这起因被举报"贿选"而制造的灭门惨剧。下面是他的自述:

"我家4口人,日子过得挺好,我本人也不是随便杀人的。一开始,人不都想进步嘛,觉得自己不 老,能对社会作些贡献。村上当时搞得不太好,欠了不少外债,大家对原村干部不满意。正好赶上换届选举,在这种情况下就参加选举了。我跟大伙说了自己的想 法,将来当上村主任咋干,干不好我就下来,大家都比较赞成。

"当时选举都是按正常程序走的,乡里也来了人,全体村民都看着,竞争也比较激烈。最终我以高 票当选,乡长当场宣布的。我回家等着乡里找,但始终没信儿。后来才知道叶春祥一直在告我,说我贿选,送了他两瓶酒和一个菠萝。我根本没贿选,那也不应该算 贿选,就是亲戚之间的正常走动。

"长时间不让我上任,我就找到市里、乡里,村民们也主动替我找。乡党委一位主要领导对我说, 可以发扬民主,也可以扼杀民主。啥叫可以发扬民主,还可以扼杀民主?后来我才明白,就是不用你,选上也没用。乡党委的这位主要领导还说,你自己摆平举报的 事,摆平了你就干,摆不平就别干。

"后来,我多次找到叶春祥,就差点给他跪下了。我说姐夫咱都是一个姥的,我哪儿做错了?叶春祥始终没有答应放弃举报。其实他是被人利用了,原来村委会的一伙人不希望我上,就鼓动他挑头告我。

"一年多来,我越想越憋气。我有选举权,也有被选举权,凭啥把我们老百姓的这个权利给剥夺了?发扬民主,扼杀民主。我杀人是因为这句话太不负责了。我就是多整死几个,就是要让叶春祥付出代价。这么做,我认为在捍卫自己的尊严和荣誉,我只能用这个方法捍卫尊严和荣誉。"

选举条件仍有欠缺

早在几年前,辽宁省就已发生一起类似的落选村干部报复杀人的事件。2004年,沈阳下辖辽中县刘二堡镇西高村村委会换届,村民苑志春落选后,认为是同自己有过节的高国忱捣鬼。当年520日,高国忱在家中被苑志春所雇的4人打死,老伴被打伤,震动一时。

本刊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近几年来,农村民主建设虽有了较快发展,但一些地方在村委会选举前后频频发生不同程度的暴力事件,造成了负面影响。辽宁锦州"落选"村委会主任这次杀死举报人一家,则是这种选举暴力升级的表现。

218日,本刊记者来到北镇市广宁乡赵营子村,杀人的主要现场老秦家商店大门紧锁。商店及 门前的石墙边,是李东辉杀死叶春祥及其一儿一女的地方,隐约还可见墙上或地面血迹。记者与几位村民聊起这桩血案,明显感到大家对李东辉杀死叶春祥并不憎 恨,只是觉得有点儿"滥杀无辜"了。赵营子村党支部书记孟昭拥说,李东辉是个挺能干的人,口碑不错,有脑筋,也做过买卖,出了这个血案,真是太可惜了。

以这起灭门惨案为代表的农村直选暴力事件,固然有过激犯罪的成分,但惨剧背后,暴露了一些地方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从而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血案的发生。这个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选举前后出现突发性矛盾甚至安全隐患,上级部门应变不足,甚至"和稀泥",结果事与愿违,反而使矛盾激化。

李东辉及其父亲李玉恩向记者介绍,选上后迟迟不能任职,李东辉本人曾多次向北镇市信访局、民政局和广宁乡党委、广宁乡政府反映,但几个部门之间不断"踢皮球",尤其是乡党委主要领导让"自己去摆平"的态度,既令人伤心,也叫人无奈。

广宁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任董永复说,村委会选举是非常严肃的政治活动,赵营子村选举结果出来了,李东辉当选,但是有人举报说有贿选。当时乡里开了领导办公会研究,并派出一个工作小组进村调查,最后认为既然有群众举报,李东辉这个村主任就不能上任。

记者注意到,从20074月选举结果出来,到20088月李东辉制造灭门惨案,长达16 个月时间里,对于李东辉是否构成贿选,广宁乡党委、政府一直没有正式文件,只有某某领导的个人意见或口头谈话。2009225日上午,董永复在广宁乡 政府几经努力,最终没有找到有关李东辉是否构成贿选,以及关于其不能担任村主任的任何文件。

另一方面,贿选界定存在法律真空,实践中不容易把握,处置不当容易滋生事端。

李东辉在选举前给表姐夫叶春祥送去了两瓶酒和一个菠萝,对此能否认定为贿选,存在较大争议。赵营子村村民秦百平、幺桂银、刘宝全等认为,这是亲戚之间正常的走动,算不上贿选。

辽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冯昀指出,近年来各地村委会选举反映贿选的情况比较多,但因夹杂着风土人情和乡俗乡规,确实不好认定。而与此相对应,相关法律法规缺失,应尽快针对贿选、干扰或破坏选举等行为,出台或完善法律法规,使其在实践中更具可操作性。

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陈宝龙认为,从法律上讲,贿选不是对一二个人的,它是对全体选民而言,能否确定为贿选,关键是看涉嫌贿选的行为是不是与当选有因果关系。从李东辉案件看,认定贿选缺乏事实根据。

也有专家提醒,在一些村,因为有族长、组长等权威人物存在,"搞定"有影响力的几个人就能左右全村民意,此时即便贿赂少数人也是贿选。因此,对贿选的认定不仅需要法律细则,还要结合一个地方的实际情况。

"北镇灭门案说明,当地乡党委、乡政府缺乏对选举的掌控能力,个别领导可能存在失职甚至渎职行为,值得反省。"陈宝龙说。

基层民主遇到的危险信号

辽宁北镇灭门惨剧,虽是一个较为极端的个案,仍然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在部分地区村干部选举期 间,暴力事件抬头和升温的新问题。有村主任为求连任杀死反对者,有因落选雇凶伤人,更有候选人发出"谁跟我争,就打折他的腿"的暴力恐吓……这类新闻近年 来时常见诸报端,是基层民主遇到的危险信号。

沈阳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的一位负责人表示,除了像杀人、伤害这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外,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比较常见的还包括闹选举会场、撕选票、砸票箱等事件,但因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惩处无依据,实践中处理起来很难。

多位关注研究农村选举的专业人士认为,因选举引发的暴力事件,不乏派系之间的利益冲突等原因,但主要根源在于某些村干部当选后,利益比较大,权力得不到约束,为所欲为。

"选举只是民主的一小部分,基层民主的真正内涵表现在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上",一位专家认为,从制度上分散和制约村委会权力,让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真正行使决定权,才能减少"选举暴力"的发生。

有关专家还指出,对选举中出现的影响选举正常进行的行为,比如阻挠选民到会、选举中严重起 哄、砸毁票箱等,称不上严重触犯刑律,但日积月累,极易激化矛盾,从而引发更严重的事件甚至酿成血案。因此,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没有刚性处罚规定的情 况下,建议从完善立法和加强制度建设入手,辅以配套的监管等措施,实现"既治标又治本"的目标。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范春生)

 

2009年3月11日星期三

湖北选民递交罢免人大代表信

(维权网义工江敏报道)2009311日晚20点左右,知情人士致电维权网义工,称他今天得到了湖北天门市岳口镇庙巷街居民的电话,这些居民说他们今天去递交了要求罢免当地人大代表的罢免信。

   

     据该知情人士介绍 ,今天早上830分左右,湖北天门市岳口镇庙巷街31名居民代表该街道的205名选民乘车来到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向人大常委会递交了一封信件,该信件的标题是《强烈要求罢免刘和青岳口镇人大代表职务的联名信》。

   

    据悉,该选举是在06年进行的。为什么这些选民要罢免该选区的人大代表?此次选民们所递交的《罢免信》里提到了以下几个原因:一、初步候选人是中共基层组织指定的;二、正式候选人是中共基层组织决定的;三、唱票人和监票人也是中共基层组织指定的;四、参加选举的选民没有达到选举需要的人数。该选区应该有3000余人,但实际选举时只有300余人参与了选举;五、没有公开唱票、计票;六、当选人女儿等人当场伪造选票;七、计票人虚报选举票数。综合以上几点,选民们认为该选举是非法的,所以选举结果也是非法的,因此他们要这么做。并且,更重要的是,当选者在当地是地方一霸,是一个民愤很大的人。

   

    但是,由于天门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均不在办公室里,只有一个普通工作人员接待了他们,使这些选民们很不满意。他们开会有决定,明天继续来市人大常委会,向人大常委会反映他们的诉求。

   

    该知情人士对此事评价到:像岳口镇这种选举情况的做法,在中国不是一个个案,而是具有普遍性。中国自毛泽东去世以来,中国的公民直选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进行了30年,但是30年来中国公民从法律上讲、以及从实际选举活动中来讲,都没有真实的选举权,选民成为假民主的道具。

   

    他说:"在07年北京两会的时候,我曾给胡锦涛、吴邦国等人写过一封公开信,直接指出他们的全国人大代表也不具有合法性。今天天门市岳口镇选民到市人大常委会递交联名信,同时北京两会正在进行中。借此机会,我再次呼吁修改中国的《选举法》,此事已刻不容缓!还民主权利给人民,兑现《宪法》的规定 ――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维权网将继续密切关注此事的进展,做出及时、准确的报道。

   

    (维权网专门开设了爆料和投诉邮箱,地址为:weiquanzhg@gmail.comzhgwqw@gmail.com,欢迎您向我们及时反应情况。)

2009年3月5日星期四

河北省清河县破坏民主程序选村官

近日,河北清河葛仙庄村正在进行着第八届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本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选举工作,在葛仙庄村却违背法定程序暗箱操作,引起村民强烈反对。

     (博讯 boxun.com)

 

     多年来,在国家、政府的大力宣传下,农民的法制意识得到提高,尽力保护自己的民主权。葛仙庄村于20081229日上午,进行了候选人的确定,因为在 选举前没有按照《选举法》的程序进行;当天,百姓质问工作人员为什么不按《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选举,工作人员无言以对,仍然一味坚持继续进行,村民极 力反对,气愤的村民摧毁票箱。

   

     葛仙庄村在选举中严重违反《选举法》,暗箱操作,指派村民代表"串联"指定选举委员会成员。自从20081217日葛仙庄村第八届村民选举委会,暗箱 操作成立,直到20081228日候选人推选之日的前一天傍晚17点时许,才公布公告,并指出请"村民相互转告"。这种仓促的转告,不得不让人质疑。

   

     这次选举村民委员会的宣传力度与《村委会组织法》之规定又有多大落差。在此之前,有些村民曾多次找到镇有关领导要求按村组织法的程序办事,镇政府领导一概置之不理。

   

    不仅如此,选举公布更令选民不解:不仅有不够法定年龄的村民出现,并还有已经"死亡"及"剥夺法律选举权"的服刑人员等计入选民之内;且再次发放 选票时,"克扣"公民选票,用于暗箱操作。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违规缩小竞争对手,降低候选人人数,近5000人的村庄,不设副职。"村支书"及"村主任" 一人兼职。违规操作行为遭到百姓质问、阻止。葛仙庄七个村民小组有三、六组等多组阻拦。

   

    而葛仙庄镇领导却蔑视法律不听百姓劝阻,违法行政,使选举工作出现僵局,既不追究也不改正,已严重侵害了百姓权利。

   

    元月8日大选还将违法进行更令百姓不解!

   

    在河北省清河县是"什么样"的官员在进行"什么样"的作为?何等"地方"操作何等"事件"?葛仙庄村有"什么样"的内幕怕揭露,引起如此强烈的群众反映?何等"利益"牵连到"何等"官员?究竟是"谁"要掩盖"什么"?

2009年3月3日星期二

[活动]人电影[第5场[艾晓明《人民代表姚立法》

地点:
北京 白糖罐 798艺术区D06-6-3
开始时间:
2009-3-1 16:00
结束时间:
2009-3-1 17:00
活动描述:
[人电影]第5场:
片名:《人民代表姚立法》
导演:艾晓明
主题:民主 / 选举 / 人民代表 / 人权
时间:2006年
片长:56分钟

放映时间:2009年3月1日 周日下午4:00-5:00
放映地点:白糖罐 798艺术区D06-6-3
免票入场
咨询:010-64331449,59789693

  [人电影]聚焦于人,直面"人"和"人的"生存。

影片概述:

姚立法,湖北潜江市电视大学教师,2006年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独立候选人。这出电影是关于他自己以实际行动参与基层选举的故事,当中也包含了媒体和人民的反应。

特别感谢:
艾晓明导演
栗宪庭电影基金
现象工作室

网络资源:
姚立法遭湖北当局绑架软禁3天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hvPxxFHHuU
维权网(CHRD):姚立法
http://www.crd-net.org/Article/Search.asp?Field=Title&ClassID=&keyword=%D2%A6%C1%A2%B7%A8
维基百科:姚立法
http://zh.wikipedia.org
(注:部分网络资源需用代理软件翻墙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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