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1日星期二

最牛村主任被打掉 喜事要上供不然就骂街

2016-05-25来源:中国网

  在23日召开的全省刑侦工作会议上,河北省公安厅刑侦局公布了一起典型的村霸案件。该案负责人介绍,打黑组进村后找村民了解情况,村民闭门不出不敢开口。在专案组掌握一定证据抓获这名"最牛村主任"后,村民纷纷举报,比如村里谁家办喜事不给她上供,就会收到她送的花圈,还会被她在村里大喇叭上指名道姓地骂大街。


  掌掴群众 大闹镇政府

  时间倒回到2015817日晚,定州市大辛庄镇泉邱二村村民孟某4亩承包地上种植的价值9万元的树苗,一夜间被人拦腰砍断。孟某将此事反映给河北电视台农民频道。接到此事的反映后,824日记者前往进行调查。在向泉邱二村村主任孟某芬采访了解砍树原因时,孟某芬面对镜头突然一个大嘴巴甩到反映人孟某脸上,""的一声又脆又响。孟某芬等人先是追打村民孟某,随后抢走记者摄像机、手机、车钥匙等。

  当河北电视台农民频道记者赶到大辛庄镇政府,等待协调归还被抢物品时,跟随孟某芬前来的不明身份人员,将一瓶农药泼在摄影记者身上,尔后对摄影记者和栏目组司机进行了殴打。当日晚,反映问题的村民孟某家遭到不明身份人员打砸,大门、窗户玻璃、汽车等被损坏。2015825日,河北电视台农民频道以"最牛村主任"为题,报道了824日大辛庄镇泉邱二村村主任孟某芬等人围攻殴打记者、抢夺采访设备、大闹镇政府以及打砸村民孟某家案件。该视频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孟某芬被网友称为"最牛村主任""洪兴十三妹"。对此,省市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定州市立即抽调警力成立了专案组,展开侦查工作。


  结婚不上供 当天收花圈

  省公安厅刑侦局该案负责人介绍,专案组进村后,村民少有愿意提供线索人员。村民大多闭门不出,闭口不谈。专案组民警利用手头已有的线索,经过连续20多天的昼夜奔波,奔赴北京、石家庄、廊坊、保定等地,先后将孟某芬、石某波、石某涛等10余名主要嫌疑人抓捕归案。专案组将办公点设置在村大队部,孟某芬等人被抓的消息传遍村子后,群众举报开始陆续反映上来。该案负责人介绍,孟某芬在基层为非作歹之行径让人震惊。

  曾有一村民家办喜事,没给孟某芬上供,结婚当天,该村民家竟收到了孟某芬送到门口的花圈,不仅如此,孟某芬还动用村里的大喇叭骂街。还有人反映,有和孟某芬关系不好的村民家被断水断电;孟某芬利用其村干部身份,仰仗其家族成员并纠集社会渣痞人员,横行乡里,欺压村民。

  经过专案组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发现该犯罪团伙还涉及多起违法犯罪案件,警方又相继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余名。专案组经过数月的工作,走访群众1000余人,取证2000余份,最终查明,自201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孟某芬利用泉邱二村村干部身份,组织其丈夫、儿子、弟弟、外甥等家族成员,并纠集社会渣痞人员,采用暴力及恐吓手段,进行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滥伐林木、敲诈勒索、非法占用农用地、诈骗、职务侵占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孟某芬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春友以90岁高龄当选南三道村村委会副主任

【概要】 南三道村村委会副主任李春友成目前国内在任年龄最大村干部 上级政府部门承认该村此前存问题

90岁的李春友在村民簇拥下走到村卫生室门口,看见北京青年报记者伸手来握,他先停步并拢双腿立正,军装""地一抖,右手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这位老兵是目前国内在任的年龄最大"村官"

4
月初,吉林市高新区南三道村换届选举,尽管牙齿掉得只剩下4颗,李春友还是以高票数当选村委会副主任。村民们说,村里的财务、村务多年混乱,需要李春友这样的有威望和正义感的老人来"坐镇"

"90
岁老人当选村官,我听说后也很惊讶,说明这个村确实有问题。"吉林市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卢永哲说,当地政府已成立工作组,帮助理清南三道村的乱账。

90
"老兵"当选村官

生于192646,李春友今年整90岁。巧的是,今年南三道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新班子,正是在46

有村民翻出选举那天的照片给北青报记者看,黑板上写着李春友的得票数是"861"。李春友竞选村委会副主任,唯一的竞争对手是前任副主任曲国军。参加投票的有1600多人,李春友的票数超过一半,击败740票的曲国军,光荣当选。

李春友说,他于1963年至1980年,在永吉县河湾子村当过大队书记、村长,但距离这次当选村干部,已经有36年。

李春友小学文化,原来是吉林市永吉县人,1980年才迁到南三道村。他在1947年当过农会主任,19492月参加解放军正规部队,195010月,他跟随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一批入朝部队跨过鸭绿江,1952年复员。

因为每年都发一套军装,李春友很少穿便服。穿军装时,他总是把抗美援朝纪念章、在乡荣复军人纪念章等悬挂在胸前。有时,人们为了称呼方便,都称他"老红军"

村民告诉北青报记者,南三道村被征过不少地,但账上不但没剩下钱,反而欠下许多外债,村民们不信任前几届村委会、村支部班子,所以推选90岁的李春友参选,"之所以推选他当副主任,是因为他岁数大,文化水平不高,主要工作还是得村主任来做。"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李春友当选村官的事还被发到微博上,有村民喊话:"老兵加油!全村人为你加油。"

南三道村财务、村务混乱

"
村里的账太乱了。"谈到为何参选村干部,李春友感慨很深。李春友说,这些年来,村委会账目不公开,党员大会两年多没开,财务和村务混乱,身为党员,他不能看着村子一天天乱下去。"该我干,应该干。"

在李春友接受采访的空当,村民们围拢北青报记者,纷纷反映前任村干部的经济问题。村民闫成福掏出一封举报信,举报前任村委会主任王某,称他任职期间非法出卖本村农田耕地、侵占村民占地补偿款、侵占村民的占地补偿公共基金、挪用公款等问题。

闫成福在举报信中称,2005年,过村高速公路两侧耕地被征,村里获得卖地款72.3万元,补偿给少数几户村民23万元,其余均被侵占,"其中有我本人耕地3000平方米,至今一直没有得到应得的土地补偿费。"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南三道村涉及征地的项目有不少,而这些征地款的下落很多"说不清楚"。村民指称,目前村里欠下800万元的外债。

此外,村委会大楼也被诟病。这栋两层的楼房建在村小学边上。村民称,原来的村委会用地卖了280万元,从前年夏天开工,到去年冬天停工,盖了一年多没有盖完,账上没钱用了。"这栋楼一共1000平方米,盖这么大,是想在里面骑车吗?"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马路边有个健身园,健身器材直接安装在泥地里,另一些器材则搁在地上。村民介绍,这些器材是市里一年前免费发的,还下拨了6万多元专用款项,但到现在没有安装完。

村民王学彬是40年的老党员,当过民兵连长。他感慨,村里的账相当混乱,不是一般的烂。

王学彬说,包括李春友在内,村里的一些老党员曾联名向市里和省里反映问题,但没有下文。这些年来,村中有文化的年轻人都往外走了,前几任村干部不被信任,要把村里的乱账理清,只能看"老的"

"
一个村里需要这样的人来坐镇。"王学彬说,李春友有威望,有正义感,群众呼声高,他当选后,大家"心情激荡,长出了一口气"

上级政府部门承认村子有问题

对于南三道村的问题,新当选的村委会主任张伟东说,前些年自己在外打工,因为回村时间不长,很多情况还不了解,村里的账目也没交接完。

南三道村隶属的新北街道办事处经管站站长李刚说,根据相关规定,村账由经管站代管,南三道村还有一些票据没有上报,至于为何不入账,可能是票据不符合规定。他称,南三道村"账目不混乱,资金是有点问题。没有传闻的800万元那么多,欠债只有300万元"

新北街道工委书记徐增伟说,南三道村2011年划归高新区之后,并没有新的征地项目。该村在划归高新区之前,先后隶属其他两个行政区,征地的账是过去留下的。此外,这个村因为人均耕地少,相对来讲比较落后,问题比较多。

"90
岁老人当选村干部,说明这个村确实存在问题。"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卢永哲坦承,他在第一时间听说此事后,感到惊讶。

卢永哲说,南三道村的问题比较复杂,村务管理跟不上,当地政府已成立工作组,帮助南三道村理清乱账。目前,工作组正在进一步了解产生问题的原因。

卢永哲介绍,此前接到村民举报后,区检察院已经介入,并调查过前几届的村干部,目前尚未有结论。

有村民告诉北青报记者,李春友当选后,新北街道办一名副主任曾上门劝他辞掉。李春友也证实有人来"劝退",被他拒绝。对此,卢永哲表示,不存在"劝退"一说,工作人员上门探望,是出于关心爱护,因为李春友岁数大,身体不太好。

卢永哲说,从个人感受出发,90岁老人当村干部,他是反对的,但毕竟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政府部门不能干预选举。

李春友现在牙掉得只剩4颗,除了右眼视力下降,路能行,耳不聋,说话铿锵。站在村委会烂尾楼前,李春友谈了谈他的想法:要把合作社搞起来,把经济搞上去,"账目慢慢清,群众大伙慢慢来。"

问到打算当多久"村官",李春友说:"干到大家满意为止。"



 

2016年5月28日星期六

中国选举观察(2016)之十一:山西太原法官参选区代表遭遇打压(图)(之六)

作者    姚立法

六、西华门选区选举工作组主持的投票既荒唐又非法
选举杏花岭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西华门选区,设有两个投票站。一个投票站在区法院,另一个投票站在西华门居委会。公告的投票时间是56日上午8:30至下午4:30

荒唐1,非法确定监票人和计票人。《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直接选举的监票人、计票人,由选区选举工作组提名,征得多数选民同意后确定。"

据中国选举观察义工走访西华门选区不少选民了解到,56日投票前,没有人组织召开过选民小组会议征求他们对选区选举工作组提名的总监票人孟红、监票人王建红和计票人韩俊平是否同意的意见。

荒唐2,投票站不设秘密写票处和只象征性设秘密写票处。据中国选举观察义工走访西华门选区选民了解到,西华门居委会投票站没有设秘密写票处;区法院投票站只设有一间秘密写票处。

 

据在西华门居委会投票站投票的选民讲,选民都是当着选区选举工作人员的面填写的选票。据在区法院投票站投票的选民讲,区法院的150多位选民,只有独立候选人李保欢一人进入了秘密写票间填写选票,其他人都没有离开坐位进入秘密写票间、而是在被前后左右都能看见的状况下填写的选票。

为什么西华门选区选举工作组敢在投票站不设秘密写票处和只象征性地设一间写票处?

我们从杏花岭区选举办高主任55日上午对独立候选人李保欢的答复中可以找到些许答案。高主任说,法律规定应当设立秘密填票处,就是说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明天(56日)是否设立,根据情况定。

《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关于设立秘密写票处的原文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我们要问这位杏花岭区选举办的高主任,你说的"法律规定应当设立秘密填票处,就是说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投票选举日是否设立,根据情况定。"有立法解释吗?









中国选举观察(2016)之十一:山西太原法官参选区代表遭遇打压(图)(之六)

作者 姚立法

六、西华门选区选举工作组主持的投票既荒唐又非法
选举杏花岭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西华门选区,设有两个投票站。一个投票站在区法院,另一个投票站在西华门居委会。公告的投票时间是5月6日上午8:30至下午4:30。

荒唐1,非法确定监票人和计票人。《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直接选举的监票人、计票人,由选区选举工作组提名,征得多数选民同意后确定。"

据中国选举观察义工走访西华门选区不少选民了解到,5月6日投票前,没有人组织召开过选民小组会议征求他们对选区选举工作组提名的总监票人孟红、监票人王建红和计票人韩俊平是否同意的意见。

荒唐2,投票站不设秘密写票处和只象征性设秘密写票处。据中国选举观察义工走访西华门选区选民了解到,西华门居委会投票站没有设秘密写票处;区法院投票站只设有一间秘密写票处。

据在西华门居委会投票站投票的选民讲,选民都是当着选区选举工作人员的面填写的选票。据在区法院投票站投票的选民讲,区法院的150多位选民,只有独立候选人李保欢一人进入了秘密写票间填写选票,其他人都没有离开坐位进入秘密写票间、而是在被前后左右都能看见的状况下填写的选票。

为什么西华门选区选举工作组敢在投票站不设秘密写票处和只象征性地设一间写票处?

我们从杏花岭区选举办高主任5月5日上午对独立候选人李保欢的答复中可以找到些许答案。高主任说,法律规定应当设立秘密填票处,就是说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明天(5月6日)是否设立,根据情况定。

《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关于设立秘密写票处的原文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我们要问这位杏花岭区选举办的高主任,你说的"法律规定应当设立秘密填票处,就是说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投票选举日是否设立,根据情况定。"有立法解释吗?

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

中国选举观察(2016)之十:山西太原法官参选区代表遭遇打压(之五)

作者 姚立法

五、李保欢庭长独立竞选遭遇打压
中国选举观察义工走访杏花岭区法院部分选民后得到以下消息。李庭长开完5月4日下午法院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后,做了以下两件事。

一是给区选举委员会选举办公室打了电话。举报法院用行政手段强行要中层干部保证选票上的前两人当选代表并同时要求选举会场应当设秘密写票间。

二是把他的竞选承诺书贴到了单位的群里。附承诺书如下:各位群友,各位选民,五年一次的人大代表选举后天举行。本人李保欢决定以独立参选人的身份参选,请各位投我一票。
李保欢,男,汉族,1964年6月10日山西大同出生,1982年考入山西省电力学校热能动力专业,85年毕业分配到太原电力学校工作,干过实验员,代课老师,校办秘书,当过律师。1995年考入杏花岭区法院,任执行庭书记员,尖草坪法庭助理审判员,行政庭审判员,副庭长,庭长。
本人为人真诚,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社会问题,敢于仗义执言。拥护习近平提出的 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 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核心价值观。相信每个中国人都具备一个公民的素质,我善于倾听任何不同意见。
关于今天下午办公室和纪检书记就后天选举事宜召开的部门负责人会议,我认为是严重违反《选举法》(注:引用2010年修正的《选举法》是错误的,应引用2015年修正的《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行为,已经向区人大进行举报,区人大办公室史女士已经受理,并且正在向领导反映。(电话3084618)
各位选民都有独立人格,选谁不选谁完全是你的权利,希望大家后天投我一票。如果当选,我会认真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绝不会让大家失望。谢谢,鞠躬!

5日上午,区选举委员会选举办高主任电话回复李保欢:1、候选人分主次绝对错误;要保证前两个人当选更是错误。2、我国没有独立候选人之说。3、法律规定应当设立秘密填票处,就是说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明天是否设立,根据情况定。4、法院开会的性质区人大不知道,不是区人大让召开的,到底是谁让开的,正在和法院落实。

据接近杏花岭区法院高层的人士向中国选举观察义工透露:5日中午为李庭长举报选举的事,区人大主任,两个副主任,政法委书记,副书记到法院商议了一个多小时,最后两个副主任和李庭长谈了话。

谈话的主要内容是,肯定了李庭长举报的内容,但是要把党组织的意图和选民的意愿结合起来。(选举)都是这样在搞,又不是不知道。

据中国选举观察义工从杏花岭区法院选民那里得知,压垮李庭长竞选的最会一根稻草是,有人动员了李庭长亲属中在(和曾在)一府两院
任过重要职务的人做李保欢的工作……

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

姚立法在蔡总统就职典礼日的感言

姚立法在蔡总统就职典礼日的感言:

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是典型的恶法,而非良法。

九亿多中国大陆选民法定的直接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权利(包括被选举权、选举权、罢免当选者权),因为是没有司法救济的权利,所谓的选举实际上成了一个过场、一个摆设。

百姓没有真正的基本的政治权利,谁能说出这个国家的希望在哪里?

人生一世,草木一春。生活在一个缺少公平和正义的社会,谁不是罪人?

向台湾人民学习!向台湾人民致敬!这两句口号落实到行动中,就是我们在参加每五年一届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活动中:

一是要主动参与。包括参与选民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推选、包括参与十人以上的选民联名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包括参与选民联名要求和代表候选人见面并向候选人提问、包括参与反对不认识不信任的人担任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包括参与在投票日提前到选举会场并坚持到公布计票结果后才离开会场、包括自己做到并向其他选民宣传要按照个人的真实意志填写选票,做到三不选:一不选不认识不了解不放心的人;二不选不与选民见面不向选民承诺或虚假承诺的人;三不选靠用非法的和卑鄙的手段当上官或发了财的人。

二是要主动站出来竞选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不要担心自己没有影响力没有知名度。谁站出来竞选,谁的知名度立马拔地而起!万一主动竞选有不合适之处,领衔联络选民推荐他人也是好办法。

三是不留余地揭露控告反民意反民主反法律的假选举。

(姚立法手机+微信号133 3972 8964)

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

中国选举观察(2016)之九:山西太原法官参选区代表遭遇打压(图)(之四)

作者 姚立法

四、确保区法院院长等人当选的会议是非法的
5月4日下午,杏花岭区法院召开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专题会议。会议由法院办公室主任和法院纪检书记主持。参加会议的有法院副院长张建齐、法院办公室主任王剑及法院各处、室、庭负责人郭瑞华、李民强、王根宝和李保欢等20余人。

会议的核心是要确保张建农和孔晓明当选。为便于宣传和记忆等原因,在会议上说成确保选票上的前两位当选。

王剑在会上强调说:1、选举日必须保证人数(即人人都必须参加投票的意思);开庭的要推迟(即已安排开庭的不能开庭,另行安排时间)。2、三位候选人中前两位是正式候选人,第三位是居委会推荐的,是陪选的。3、必须保证选票上的前两个人当选。大家要顾大局,把会议内容传达到(各处、室、庭)每个人。接着法院纪检书记说:最近区里来了一位新纪委书记,是古交(市)来的。据说新书记工作能力很强,也就是说很厉害,大家都要注意点!

据中国选举观察义工的调查,杏花岭区选举委员会否认杏花岭区法院召开的要确保张建农和孔晓明当选的会议,不是他们安排的;而且还说,候选人分主次绝对错误,要求保证前两个当选更是错误。

5月4日下午,杏花岭区法院召开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专题会议,与全国上下在选举活动中统一宣传的、要加强党的领导,是否一致呢?加强党(中共)对选举的领导,若不能保障选举依法进行,则与人民的意志是相对抗的。加强党(中共)对选举的领导,应该是中共的各级组织保障《选举法》等法律真正能实施。

中共杏花岭区法院党委会不会安排这次会议呢?若是,我们要问杏花岭区选举委员会,非中共组织之外的其它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是不是一样可以组织他们的党员或团体的成员开会,要求确保谁谁维当选呢?领衔推荐非政党、非人民团体的选民为代表候选人的领衔人,是不是一样可以组织群众身份的选民开会,要求确保谁谁维当选呢?

若不是中共杏花岭区法院党委安排的这次会议,会不会是法院院长会议决定要开的这个会议呢?若是,显然是违法的。因为张建农是杏花岭区法院的院长,也即他是法院的法人代表,但同时张建农是正式代表候选人。用行政权力要求选民必须选他当代表,这样选出来的代表会代表谁呢?

2016年5月15日星期日

中国选举观察(2016)之八链接

中国选举观察(2016)之八:山西太原法官参选区代表遭遇打压()(之三) (  链接http://yaolifa.blogchina.com/3033072.html  链接http://yaolifa.blog.163.com/blog/static/18716137720164153379937/  欢迎转发   欢迎评论   欢迎交流   姚立法手机+微信号133 3972 8964 )



 

中国选举观察(2016)之八:山西太原法官参选区代表遭遇打压(图)(之三)

中国选举观察(2016)之八:山西太原法官参选区代表遭遇打压(图)(之三)

作者 姚立法

三、非法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杏花岭区选举委员会分配给杏花岭街道办事处西华门选区的区人大代表名额是两名(前面已经说过杏花岭区选举委员会分配给西华门选区两名代表是非法的)。

据中国选举观察义工的调查,西华门选区在4月29日粘贴的第三号公告显示,西华门选区的初步代表候选人是4人。4月29日公告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是3人。这3人是杏花岭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孔晓明、杏花岭区法院院长张建农、西华门居委会工作人员雷晓红。

第三号公告还说,"我区西华门选区应选区人民代表2名,由选民和各政党、人民团体提名推荐出候选人4名。经选民酝酿讨论,民主协商,现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和差额选举的原则决定正式代表候选人3名,并公布如下……"

依据上述公告便知,杏花岭区选举委员会只确定3名正式代表候选人是非法的;杏花岭区选举委员会说"现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和差额选举的原则决定正式代表候选人3名"是在欺骗西华门选区的选民。

为何说"杏花岭区选举委员会只确定3名正式代表候选人是非法的"呢?

因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产生有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第二个环节是各选民小组的选民讨论、协商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第三个环节是"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因为如果选区的初步代表候选人人数在规定的差额比例内,也就是在应选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之间,在这种情况下,经选民小组讨论、协商后,直接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杏花岭区选举委员会没有权力也没有法律支持其只确定3名正式代表候选人。

为何说"杏花岭区选举委员会说'现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和差额选举的原则决定正式代表候选人3名'是在欺骗西华门选区的选民"呢?

因为西华门选区选举工作组并没有组织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

因为杏花岭区选举委员会拿不出4位初步候选人各自获得西华门选区选民赞同意见的多少的数据。杏花岭区选举委员会没有4位初步候选人各自获得西华门选区选民赞同意见的多少的数据,是哪来的"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的?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三十一条 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附件2:《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 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和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交由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该各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

中国选举观察(2016)之七:山西太原法官参选区代表遭遇打压(之二)

二、非法指定选民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根据《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西华门选区应该划分为多个选民小组,并且划分小组的职责在西华门选区选举工作组。

据中国选举观察义工的调查,杏花岭区法院登记选民155人,这155位选民是在一个选民小组还是划分在几个选民小组,连法院的中层干部也无人知道。

据中国选举观察义工的调查,杏花岭区法院的选民并没有参加过"推选"选民小组组长、副组长的选举活动。很显然,杏花岭区选举委员会非法剥夺了选民推选选民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法定权利。违反了《实施细则》第七条"选区内划分若干选民小组,由选民推选组长一人、副组长若干人"的规定。

中国选举观察义工研究《实施细则》发现,谁有法定权力组织选民推选选民小组组长、副组长,在法律层面还是一个空白。

《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的选区选举工作组的六项职责中,并无组织选民推选各选民小组组长、副组长的规定。造成这样一种状况,是人为的还是制定(修正)法律时的疏忽?很显然人为的可能性大于疏忽的可能性。

问题是,在一个省会城市的法院进行区人大代表的选举时,公然非法进行,我们如何相信这样的法院的判决是依法的、公正的?

若把杏花岭区法院进行的选举和阎锡山主政山西时的县议员选举做一番比较,结果会是怎样的呢?(待续)。

附件:《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第七条 选区内划分若干选民小组,由选民推选组长一人、副组长若干人。

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

中国选举观察(2016)之六:山西太原法官参选区代表遭遇打压(图)(之一)

作者    姚立法

李保欢,1964年出生,1995年前曾从事律师职业。他现在是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行政庭的庭长。

在职的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的法官竞选区人大代表,自194910月以来、特别是毛泽东死后以来,中国还没有先例!

今天(56)是李保欢所在选区的换届选举投票日。


杏花岭区位于太原市的中心区域。这里的富人不少,受教育文化程度高的人也不少。然而,这里刚刚结束的选举,可能比过去黑暗时期的选举还要更加黑暗。

一、非法分配代表名额
杏花岭区总人口数是53.88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杏花岭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数应为228人。

根据《选举法》第十四条"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杏花岭区每一位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大约为2360人。

然而,人口数不到700(选民数500余人)的西华门选区,却被杏花岭区选举委员会分配了应选名额两人;人口数约为3000(选民数2100余人)的营坊街选区,也被杏花岭区选举委员会分配了应选名额两人;人口数约为4300(选民数3000余人)的山西省儿童医院选区,还是被杏花岭区选举委员会分配了应选名额两人。

 

根中国选举观察的观察员调查,西华门选区有两位身份显赫的候选人,即杏花岭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孔晓明和杏花岭区法院院长张建农(待续)。









中国选举观察(2016)之五:无锡市梁溪区选举委员会散发的《选民须知》等的内容涉嫌违法(之二)(图)

作者    姚立法

梁溪区选举委员会在《选民须知》第八条中说,"在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的过程中……"

很显然,以上表述"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是非法的。因为《选举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另一方面,梁溪区选举委员会印发的《选民须知》关于确定代表候选人的规定,前后也是矛盾的。《选民须知》第七条说,"经过各选区选民小组组织选民反复讨论、协商,并由选民选举工作小组召集选民小组组长和选民小组推荐的选民代表等征求意见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而第八条却说,"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

值得注意的是,梁溪区选举委员会印发的《选民须知》中关于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的两种说法都是非法的。

本观察员认为,梁溪区选举委员会在《选举须知》第十条中规定的"选民因故外出等不能参加投票,经选举委员会或由选举委员会授权的选区工作小组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是不明不白、不清不楚。试问梁溪区选举委员会,比如有梁溪区的选民在北京经商,525日不能回乡参加投票,书面委托书是由委托人本人书写还是由其他人书写?

本观察员还认为,梁溪区选举委员会在《选举须知》第十条中规定的"为了更好保障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利,使选举结果充分体现选民的意愿,在选民投票选举代表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完全不具有可操作性。试问梁溪区选举委员会,比如某投票站应到选民2000人,只象征性地设有一处秘密写票的地方,行不行?据本观察员对以往投票的观察,投票活动的组织者使用若干选举工作人员,几乎是同一时间发放选票给选民,在极短的时间把几百张或是几千张选票又从选民手中收回,行不行?

梁溪区位于无锡的市中心。无锡是中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国民族工业和乡镇工业的摇篮,是苏南模式的发祥地;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若即将进行的梁溪区第一届人大代表的选举,按照梁溪区选举委员会印发的《选民须知》去做,则产生的区人大代表的身份就是非法的。而由非法选举的代表组成的梁溪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也就是非法的。同理,由非法的梁溪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的梁溪区人大常委会、梁溪区人民政府(包括各局等)、梁溪区人民法院、梁溪区人民检察院都会是非法组织。

若由非法产生的"一府两院"管理梁溪区,就不可能有百姓满意的充满公平和正义的梁溪,就不可能有可持续发展的梁溪。

梁溪区选举委员会在其印发的《致选民的一封信》中说,这次选举"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搞好这次选举,对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国家基层政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不是使人读后心情很沉痛?









中国选举观察(2016)之四:无锡市梁溪区选举委员会散发的《选民须知》等的内容涉嫌违法(之一)(图)

作者   姚立法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是经国务院于201510月批复撤销无锡市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而设立的。该区人口约101.47万人。

 

梁溪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投票选举日为2016525日。

中国选举观察的观察员近期在梁溪区了解到,不少家庭收到了一份《选民须知》和一份《致选民的一封信》。须知和信的落款为无锡市梁溪区选举委员会,时间为201641日。

在选民名单公布前的一个多月,由区()级选举委员会把其编写的《选民须知》和《致选民的一封信》送到选民家中,在全国并不多见。其实,向选民宣传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该怎样进行,是选举委员会的法定职责。

梁溪区选举委员会散发的《选民须知》上关于正式代表候选人该怎样确定的规定是,"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汇总公布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经过各选区选民小组组织选民反复讨论、协商,并由选民选举工作小组召集选民小组组长和选民小组推荐的选民代表等征求意见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梁溪区选举委员会的以上规定,显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关于正式代表候选人该怎样确定的规定相左。

 

《选举法》第三十一条,"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怎样理解和操作"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上述法律询问作出的答复是,"可以采取征求意见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举手或投票的方式,然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具体做法可由县或乡的选举委员会征求选民意见后决定。"

根据法工委的答复,在初步代表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一倍时,只能采取"征求意见"、"举手"或者"投票"三种方式中的一种方式,根据候选人获得选民赞同意见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至于采取三种方式中的哪一种,则由"县或乡的选举委员会征求选民意见后决定"。

三种方式中,用举手或者投票的方式决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我想不难理解。问题是"采取征求意见的方式"决定正式代表候选人该怎样操作?

19921210,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询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我省仙居县某乡一选区应选举两名乡人大代表,共提出代表候选人14名。在采用征求意见票形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时,获得较多数选票第三名是没有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的同志。在这种情况下,这位同志可否作为正式候选人参加选举?"当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答复上述询问时说:"在选举委员会采用征求意见票的方式,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时,未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的选民,得票数比已被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多,应以得票数较多的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上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答复,梁溪区选举委员会和梁溪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的负责人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

本观察员试问梁溪区选举委员会:

1、选民小组推荐选民代表的法律依据在哪里?

2、选民小组组长应该怎样产生,为何在《选民须知》中只字不提?

3、《选民须知》说的"由选民选举工作小组召集选民小组组长和选民小组推荐的选民代表等"中的"等"指的是什么?

4、是根据选区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还是根据选区各选民小组组长和各选民小组推荐的选民代表等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待续)









中国选举观察(2016)之三:山西岚县出现非法选举工作机构(图)

作者   姚立法

429日,是山西省吕梁市岚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投票日。

4
8日,该县各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区,都张贴出了选民名单公布榜。

中国选举观察的观察员在岚县城区发现该县"经济系统第一选区"刚张贴的用粉笔在红纸上书写的选民名单的落款是,"岚县经济系统选举委员会"

很显然,这个"岚县经济系统选举委员会"是一个非法的选举工作机构。

根据《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选举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选举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五款还规定,"城市街道办事处设立选举工作指导组,作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选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毛泽东死后至今,岚县已经进行过九届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就在上个月23日,岚县召开的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结束后,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炳中对参会相关人员就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培训。该县经济系统的中共党委书记等人就被培训过。

在岚县的经济系统出现如此的问题,有谁敢保证岚县经济系统各选区的县人大代表的选举会依法公正地进行?

附件:  http://www.lanxian.gov.cn/tupianxinwen/20160325/1118407db8fa.html 

岚县召开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

2016-3-24

323上午,岚县召开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县委书记高奇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乔云,县人大主任丁清泉,县政协主席李栓珍,县委常委、统战部长程堂,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秦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张新春,县人大副主任李炳中出席会议。

高书记强调,今年是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年,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换届工作,既是一场硬仗,也是一场考验。做好全县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同时,各乡镇领导干部要保持平和的心态,淡化官本位思想,服从组织安排,继续保持扎实的工作态势。二要明确任务,保证质量。要规范程序,精心组织,认真仔细安排好换届期间各项任务,确保换届平稳开展、日常工作有序推进。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好出乡、出县代表选举工作,严把人选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切实提高代表质量。三要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全县党员干部要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严格遵守县委提出的"严肃政治纪律、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肃财经纪律"三项纪律,共同树立"讲纪律、守规矩、敢担当、有作为"的良好形象。四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强化组织领导,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加强、精力上集中、工作上到位;要做好宣传引导,教育干部正确对待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要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既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搞好换届工作,又要以真抓实干的作风推进各项建设,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会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张新春对换届工作进行了安排,就乡镇领导班子职数、乡镇领导班子人员的民主推荐和考察等九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秦峰就换届期间的纪律问题进行了强调。会后,县人大副主任李炳中对参会相关人员就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培训。各乡镇(城管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副书记、人大专职副主任、纪委书记、组宣员,各系统党委书记、非公工委书记,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副科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中国选举观察(2016)之二:山东单县千余农民联名向民政部控告无自治权(图)

作者   姚立法

320,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南城街道办事处鹿湾村千余农民的联名信,快递至民政部。

控告事项有三:
一、南城办事处指导我们村非法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至今没有人被追究责任。
二、南城办事处和中共鹿湾村支部的非法""我们村四位村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辞职"的人,至今没有人被追究责任。
三、我们村的村民委员会候选人依法产生后至今八个月了,投票选举的事,单县政府和南城街道办事处却不""了,选举工作"搁浅"至今。

控告信写道:

201523,在南城街道办事处驻我们村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采用流动票箱的形式并规定"村民只能最多推荐本组或者本村它组村民两人"为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候选人。
随后,我们村民一百多人联名控告23的推选活动是非法的。虽然之后重新进行了推选,但决定采用流动票箱和只准我们每人推选两人的人,至今却没有被追究责任。
我们村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产生于2015215。他们是梁留祥、张庆福、葛福全、齐广启、王留轩、刘志斌、刘芝海、张庆永和张灯国九人。然而在我们村民多次的强烈要求下,第一号选举公告(村选委会成员名单)才于316张榜公布。
3月16之后,驻我们村的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
中共)党政官员,采用了各种法子,最终使刘志斌、刘芝海、张庆永和张灯国四人"辞职"。关键问题是,所谓的"辞职"没有法律依据。
"
辞职"事件发生前后,我们多次向县、市和省三级政府控告。但是,"被辞职"的人没有"恢复"职务,组织"劝辞"的人至今也没有被追究责任。
我们村换届,从2014年底风波就不断。2015819依法产生新一届村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后,村选委会决定822为换届选举投票日。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不知是不是候选人不是县和办事处官老爷们的"意中人",县和办事处决定,选举暂停。好笑的是,这一停就没止境了。虽然我们多次向县、市和省三级政府反应控诉,八个月了,就是没人当回事。

201523至今,有一年多了,鹿湾村村民为了真正的自治权,还奔波在上访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