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8日星期三

参与,是最简单最直接最实际最有效的政治 ——致湖北省沙洋县选民的公开信

作者  姚立法(潜江市前人大代表)

 

1019,是湖北省沙洋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投票日。

 

凡是上了沙洋县或者该县各乡镇选举委员会(以下称选委会)公布的选民名单榜的任何一位选民,都有法定的权利在929日至104日期间(选委会公告时间提前了的除外)到其所在选区选举工作小组,领取县或者县和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表。

 

一、若选区选举工作小组不给推荐表或者"附加"条件才给推荐表,则选区选举工作小组的做法涉嫌违法。

 

二、若您领到推荐表,您领衔推荐的依法具有被选举权的被推荐人又得到您所在选区十位以上选民联名推荐(推荐人不能违反等额推荐的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则选委会应当在104日以前张榜公布您领衔推荐的被推荐人为县或者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如果选委会不公布您领衔推荐的被推荐人为代表候选人,则选委会的做法涉嫌违法。

 

三、若您领衔推荐的被推荐人被选委会公布为代表候选人,且选委会公布的候选人总人数没有超过您所在选区应选名额的一倍,您领衔推荐的被推荐人应当被选委会公布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如果选委会不公布您领衔推荐的被推荐人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则选委会的做法涉嫌违法。

 

四、若您所在选区公布的代表候选人总人数超过选委会分配给您所在选区应选名额的一倍,则应由您所在选区各"选民小组进一步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选委会不是"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则选举就是非法的!

 

参与领衔推荐他人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或者"毛遂自荐"争当人大代表的活动,是一块"试验田"。

 

她不仅激发我们参与政治的热情而且还增添我们参与政治的智慧。

她检验选委员主持的选举是否依法,进而判断"一府两院"是否具有合法性。

 

每届人大五年一选,轻松参与其乐无穷。

人生能有几回搏?该冲锋时就陷阵!

 

1、若您对公开信中如选举委员会、选区、选区选举工作小组、等额推荐、应选名额、领衔推荐人等不了解可与我交流。

2、本人(姚立法)乐意为领衔推荐他人者和"毛遂自荐"争当代表者提供法律以及竞选策略方面的服务。

3、本人乐意和用文字、照片、视频记录选举过程之人士交流。

4、本人从1987年开始,以自荐候选人身份竞选县级"议员",至今已连续竞选七届(1987199019931998200320062011);本人在"议员"任上的2002年竞选过湖北省"议员"并获得另选他人票数十张。1987年以来当局对本人的打压是一次比一次严厉,本人竞选的困难是一次比一次大。

199811月,在选票上没有本人姓名的情况下,本人自荐竞选获得另选他人票1706张,当选上湖北省潜江(县级)市"议员"。

5、本人手机+微信号189 7219 8964

 

            2016928

 

附件:                               

             第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就人大换届选举相关事宜作出决定,现公告如下:
一、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法定选举日为20161019日。
二、选民登记工作从911日开始,到926日结束。请各位选民在此期间积极配合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主动到选区进行选民登记。
三、对于流动人口的选民登记工作作如下规定:
1
、选民一般应当在户籍所在的选区登记。
2
、本地户籍的选民,其现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选区的,在取得原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或者由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确认其选民资格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
3
、外地户籍的选民,在现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在取得原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或者由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确认其选民资格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已经参加过现居住地上一届选举的,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沙洋县选举委员会
                                   2016
920



 

2016年9月27日星期二

参与,是最简单最直接最实际最有效的政治 ——致四川省自流井区选民的公开信

姚立法(潜江市前人大代表)

10月18日,是四川省自流井区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投票日。

凡是上了自流井区或者该区各乡镇选举委员会(以下称选委会)公布的选民名单榜的任何一位选民,都有法定的权利在9月28日至10月3日期间(选委会公告时间提前了的除外)到其所在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取区或者区和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表。

一、若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不给推荐表或者"附加"条件才给推荐表,则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做法涉嫌违法。

二、若您领到推荐表,您领衔推荐的依法具有被选举权的被推荐人又得到您所在选区十位以上选民联名推荐(推荐人不能违反等额推荐的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则选委会应当在10月3日以前张榜公布您领衔推荐的被推荐人为区或者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如果选委会不公布您领衔推荐的被推荐人为代表候选人,则选委会的做法涉嫌违法。

三、若您领衔推荐的被推荐人被选委会公布为代表候选人,且选委会公布的候选人总人数没有超过您所在选区应选名额的一倍,您领衔推荐的被推荐人应当被选委会公布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如果选委会不公布您领衔推荐的被推荐人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则选委会的做法涉嫌违法。

四、若您所在选区公布的代表候选人总人数超过选委会分配给您所在选区应选名额的一倍,则应由您所在选区各"选民小组进一步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选委会不是"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则选举就是非法的!

参与领衔推荐他人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或者"毛遂自荐"争当人大代表的活动,是一块"试验田"。

她不仅激发我们参与政治的热情而且还增添我们参与政治的智慧。
她检验选委员主持的选举是否依法。进而判断"一府两院"是否具有合法性。

每届人大五年一选,轻松参与其乐无穷。
人生能有几回搏?该出手时就出手!

附1、若您对公开信中如选举委员会、选区、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等额推荐、应选名额等不了解可与我交流。
附2、本人(姚立法)乐意为领衔推荐他人者和"毛遂自荐"争当代表者提供法律以及竞选策略方面的服务。
附3、本人乐意和用文字、照片、视频记录选举过程之人士交流。
附4、本人从1987年开始,以自荐候选人身份竞选县级"议员",至今已连续竞选七届(1987、1990、1993、1998、2003、2006、2011),本人在"议员"任上的2002年竞选过湖北省"议员"并获得另选他人票数十张。1987年以来当局对本人的打压是一次比一次严厉,本人竞选的困难是一次比一次大。
1998年11月,在选票上没有本人姓名的情况下,本人自荐竞选获得另选他人票1706张,当选上湖北省潜江(县级)市"议员"。
附5、本人手机+微信号189 7219 8964。

2016年9月27日



 

2016年9月23日星期五

中国选举信息快讯(2016)之三:武汉市洪山区“议员”换届选举投票日确定

作者    姚立法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经由洪山区选举委员会决定于20161026日进行。

洪山区选举委员会在《致洪山地区选民的一封公开信》中规定:91日至925日为选民登记时间。915日至1019日为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时间。

从以上规定中不难看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向选举委员会推荐代表候选人"优先"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因为有选民找选区领取推荐表,得到的答复是要到选民名单公布后的926日才可领取推荐表。如此规定和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附:                              致洪山地区选民的一封公开信

洪山地区全体选民: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已于20167月中旬全面启动,将依法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次换届选举,是在洪山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的关键时期进行的,是我们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事关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事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持和完善,事关巩固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事关我区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把洪山建设成国内一流的"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的核心动力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因此,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也是选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位选民要充分认识搞好这次区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重要性,认真行使宪法赋予自己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

 

各位选民,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定于20161026日,现将选举的有关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选民登记(91日至925日):凡年满18周岁,即19981026日前(含19981026日)出生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和法律规定不列入选民名单的人员以外,都要按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选民一般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选区登记。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选民,在单位所在的选区进行登记。对于本地户籍的选民,其户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不在同一选区的,在取得原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或者由现居住地的选举工作机构确认其选民资格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你劳动、工作的单位和居住地方所在的选区,都设有选举工作机构和选民登记站,请你主动办理登记并了解如何参加选举的相关事宜。

 

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915日至1019日):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向选举委员会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每一选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或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并应填写区选举委员会印制的《代表候选人推荐表》。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通报。

 

投票选举(1020日至1026日):我区选举日定为20161026日。选民需凭选民证或者身份证领取选票参加选举。请各位选民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届时在指定的投票地点投下自己神圣的一票。要站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高度,警惕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干扰破坏人大换届选举。对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位选民,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每位选民都应十分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态度参加选举,依法主动进行选民登记,积极参加选民小组的活动,认真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积极参加投票,为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武汉市洪山区选举委员会

 

                                                                           20168



 

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

中国选举信息快讯(2016)之二:武汉市武昌区“议员”换届选举投票日确定

作者    姚立法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选举委员会,于2016年9月1日在武昌人大网发文一一《致武昌选民书》。

 

《致武昌选民书》中规定,选民登记时间在9月份进行;10月5日前公布选民名单;10月10日前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10月18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日为10月25日。并附《换届选举知识问答》。



附件1:

致武昌选民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和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求,我区即将开展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直接选举工作。10月25日为武昌区统一选举日。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必须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武昌区人大代表的换届工作是武昌百万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

  做好武昌区人大换届选举,依法选出人民群众满意的人大代表,并由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领导人员,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至关重要;对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至关重要;对于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顺利实现武昌"十三五"规划,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加快武昌创新型城区和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希望广大选民,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加人大换届选举活动,依法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依法依程序参与选举工作,把那些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实,具备履职能力,热心代表工作的人选为人大代表。用我们的民主实践、实现"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激发和汇聚武昌发展的动力。

  让我们在中共武昌区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圆满完成选举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任务,为建设经济繁荣、城市美丽、社会进步的现代化武昌而努力奋斗!

  武汉市武昌区选举委员会

  二0一六年九月一日

 

  附件2

  换届选举知识问答

  1、武昌区选举区十五届人大代表的时间、步骤如何安排?

  答:选举工作于2016年9月份开始进行选民登记,10月5日前公布选民名单,10月10日前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10月18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10月25日为武昌区统一选举日,10月底前完成新一届区人大代表的选举任务,11月底以前召开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什么是选区?选区如何划分?

  答:选区是选民参加选举活动和产生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基本单位。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至三名代表划分。

  3、什么是选民?选民如何确定?

  答:选民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根据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选民的法定年龄如何计算?

  答:计算公民是否年满十八岁,以当地的选举日为标准。公民的出生日期以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记载的时间为准。凡我辖区1998年10月25日24时前出生,年满18周岁具备选民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按选区工作小组的要求进行选民登记。

  5、如何办理选民登记?

  答:进行选民登记是确认选民资格的法定程序,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凡有单位的选民在其所在单位的选区登记,没有单位或者离开单位的选民在户籍所在地登记。本地户籍的选民,其户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不在同一选区的,在取得原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或者由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确认其选民资格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

  6、外地户籍的选民如何参选?

  答:外地户籍的选民,在现居住地居住期满一年以上或取得武汉市居住证的,在取得原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或者由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确认其选民资格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已经参加过现居住地上一届选举的,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7、对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该怎么办?

  答:选民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的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8、如何推荐代表候选人?

  答: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向选举委员会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数。正式代表候选人,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的差额确定。

  9、推荐代表候选人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应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选民;应具有履职的素质和能力,并且能认真履职;应能与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应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

  10、何时公布候选人名单?

  答:选举委员会汇总各方面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和候选人基本情况,于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对公布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由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人数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进一步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应当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

  11、如何介绍代表候选人?

  答: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可以在选民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12、选民如何进行投票?

  答: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应当在签名簿上签名。每一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选民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

  13、如何委托投票?

  答: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选举或者因病残等原因不能直接投票的,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能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被委托投票的选民应当在签名簿上签上委托者及本人姓名。

  14、对破坏选举的行为如何查处?

  答:选举法规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2)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4)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有上述所列违法行为的,当选无效。


中国选举信息快讯(2016)之一:武汉市江夏区“议员”换届选举投票日确定(图)

作者    姚立法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第五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关东街道领导小组,于2016年8月29日在其辖区,张贴出《珍惜民主权利  踊跃参加区人大代表选举一一致江夏区选民的一封信》。



信中规定,选民登记时间为9月1日至9月26日;选民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时间为9月27日至10月16日;投票选举时间为10月23日。

2016年9月13日星期二

中国乌坎维权快讯一一村民与警方发生冲突(之五)(图)

作者  姚立法

从乌坎村民张先生和洪女士处获悉,今天凌晨三点,陆丰警方抓捕了村民蔡加粦、张向坑和杨锦贞等多人。

 

据张先生讲,天亮后,村民和警方发生了冲突,并有一些人受伤。

 

截止昨天,村民游行示威坚持了八十五天。(待续)



 

2016年9月10日星期六

辽宁数十位全国人大代表涉贿选案 正集中接受调查

《财经》2016-09-06 记者 白兆东 实习记者 王庆凯/

826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玉焯被立案审查。因涉及辽宁贿选案,辽宁已有3名省级以上官员落马,包括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珉、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

《财经》记者获悉,目前辽宁省至少有8位全国人大代表被查,包括辽宁营口港务集团原总裁高宝玉。而涉及贿选案的数十位全国人大代表,正在被集中接受调查。

辽宁省人大代表贿选案,主要发生在20131月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中。

本届全国人大代表共计2987名,其中辽宁省名额为94名,加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分配8名,辽宁省本届全国人大代表为102名。

中共十八大后,辽宁省最早被调查全国人大代表是王春成。2014424日,辽宁春成工贸集团董事长王春成,因涉及徐才厚案被终止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一位全国人大代表亲属告诉《财经》记者,822日,贿选案专案组把该人大代表从家中带走,目前还能正常通话,对方称是在集中"学习"。目前在等待处理结果。

知情人告诉《财经》记者,部分有实力的企业老板,为了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不惜重金向官员和省人大代表行贿。

知情人透露,辽宁省本届省人大代表619名,多数代表被专案组调查过,有部分省代表被调查超过十次。贿款包括人民币、黄金美元

上述知情人称,辽宁省有14个地级市,要疏通各个人大代表团并非易事,部分关系广的官员成为掮客。经过疏通关系,企业老板把钱给各代表团可靠之人,再由其分给其他省代表,并附上要推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名单。

一位辽宁省人大代表称,也有人起了私心,截留了部分贿金,导致受贿金额出现偏差。也有部分代表碍于官员情面,虽然接受了贿金,但将贿金捐给了寺庙或慈善机构,以此求得内心的安静。



 

2016年9月6日星期二

中国选举观察(2016)之十九:广东顺德有关部门对推荐李碧云为区“议员”候选人的选民的做法悖理又违法(图)(之一)

作者 姚立法

李碧云是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由"村改居"的容里居委会的居民。李碧云在2011年下半年竞选顺德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及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决李碧云犯"破坏选举罪"及对李碧云"免予处罚"事件,显然会在中国公民争取民主选举县级"议员"历史上留下痕迹。2011年我是李碧云的竞选顾问;我对李碧云的竞选过程和顺德当局组织非法选举以及非法对待独立竞选的李碧云的细节,写了不少文章发表在维权网上。

今年7月15日,我给广东、北京等省市的近千位微信联系人以及六百余微信、QQ和SKYPE群发送了以下短文:

广而告之 闻风行动
——湖北省潜江市前"议员"姚立法

新疆、河北、湖南、湖北、福建、广东、北京等省市县乡两级"议员"换届选举在即(山西已基本结束,甘肃、江西、广西正在进行中)。建议各地的各路精英参与争当"议员"的活动。

我愿为朋友们做法律咨询、竞选策划等方面的工作。

换届选举工作从公布选民名单到投票选举日的时间为20余天。

只要我们主张法定的被选举为"议员"的权利,我们就会掌握话语的主动权并立于道德的制高点。原因是地方当局几乎不可能领导合法的合民意的"议员"选举。

附件1: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自治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哪些法定的权利?(链接
http://yaolifa.blog.163.com/blog/static/18716137720114261144273/

附件2:中国独立候选人竞选须知(一至十)(链接http://yaolifa.blog.163.com/blog/static/187161377201142935917503/
)。

附件3 :姚立法从1987年开始,以独立候选人身份竞选县级"议员",至今已连续竞选七届(1987、1990、1993、1998、2003、2006、2011),其间在"议员"任上的2002年竞选过湖北省"议员"并获得另选他人数十票。当局对姚立法的打压是一次比一次严厉,姚立法竞选的困难是一次比一次大。
1998年11月,在选票上没有姚立法姓名的情况下,姚立法独立竞选获得另选他人票1706张,当选上湖北省潜江(县级)市"议员"。

附件4:姚立法说,我是一位宣传"一人一票
改变中国"的义工,同时我是一位信仰"选票箱里面出政权"的实践者。我认为没有真民主,就没有新中国。我坚信:若我们老百姓选民把有些人要假做的事(即假选举)来真做,枪杆子里面就出不了政权。
(欢迎转发)
2016年7月15日

8月16日下午13时,李碧云的妹妹李彩云发给我一条微信,"您好!我是李碧云的妹妹李彩云。您记得我吗?我知道您对选举人大代表的法律很熟。今年的人大代表选举,我村定于9月8日为选举日。昨天看到顺德区选举委员会《致全区选民的一封信》。我想竞选顺德区区代表,想请您教我、帮助我。先谢谢您啦!"

我回复李彩云,"把那封信拍照后发给我。我看后和你细说。"我同时建议李彩云:1、把顺德区换届办的电话弄到;2、赶紧找村委会要区代表候选人提名表并问她选民名单公布了没有?居委会的总人数是多少?

16日下午17时10分,李彩云回信告诉我,她的户口和居住地在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逢沙村;选民名单还没有公布;逢沙村总人数在3800至4000人之间;下午她到村委会领取区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表,村委会负责发表的工作人员说,要推迟选举的日子,因为大良街道办事处还没有把选民人数统计好,街道办没有给推荐表村委会,村委会干部对她说暂时不知道什么时候收到推荐表,并承诺收到推荐表后一定及时给她打电话。(待续)

2016年9月1日星期四

中国乌坎维权快讯——村民自发连续游行示威已七十四天(之四)(图)

作者 姚立法
今天(2016年9月1日),是广东省陆丰(县级)市东海镇乌坎村村民自发游行示威第七十四天(除去7月1日这天没有游行示威外)。

乌坎村民自6月19日以来,不管天气有多热,也不管刮多大的风或是雷雨交加,都会在每天的下午五时开始,绕村一周坚持游行示威一个半小时。

乌坎村参加游行示威的村民人数,一般都在三千人以上。8月8日和9日这两天,参加游行示威的人数最多,接近八千人。

参加游行示威的村民一般都扛着一面国旗,他们沿路不断呼喊的口号是,"共产党万岁"和"还我林书记"。游行队伍中也有横幅,比如有的横幅上写着"乌坎村民不相信本区政府"。

昨天(8月31日),陆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邱晋雄同志辞去陆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这是否会对乌坎问题朝着对乌坎村民有利的方向发展,还有待进一步的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