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1日星期四

黑龙江省民代幼教师6000多人到省教育厅上访维权(图)

作者   姚立法

 

今天(12月21日)上午8点多钟,来自黑龙江全省各县市被下岗的原民办、代课和幼儿园教师6000多人(也有人估计有一万多人),在十分寒冷的零下10多度天气的情况下,从全省各地汇合于教育厅,上访维权讨公道。

这些上访老师中间,有的人的年龄超过了70岁。这6000多人中,不少人昨天就离家乘车往哈尔滨市赶。

今天上访有不少与以往上访不一样的事情。老师们几乎没有人被基层政府的官员及其雇请的"打手"们拦截;每一位老师都怀揣一份自己写的诉求书;在省教育厅执行任务的警察,少了不少往日的威风、比以往平和了很多;代表当局负责与教师维权代表"谈判"的省教育厅副厅长尹晓岚等多人,多了一份对把青春和一生都奉献给了黑龙江省乡村中小学教育事业的民代幼老师们的同情心;今天上访的老师人数超历史......

今天,老师们没有拉横幅、喊口号和齐唱巜团结就是力量》,也没有组织人演讲,但各县市都有人负责向其他县市的"战友"们和围观的群众展示写有其县市名称的小展牌。

今天上午,黑龙江省教育厅的大门紧闭着。教育厅大门前的平台、台阶和人行道以及马路上是人山人海......

据参加了今天上访维权活动的老师对维权网信息员讲,他们的诉求主要是落实兑现国家早已下发的文件规定,不致使他们一生贪困和没有尊严地苟活,并使那些穷教书一生而没见到"天亮"就"牺牲"在上访路上的同行们得到"雪耻"。

今天的上访活动于下午1点多钟结束。

 

附件1:诉求书

一、诉求人:本次诉求的下岗教师。

二、被诉求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三、事实与依据:民办代课教师为农村基础教育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重大的、不可磨灭的贡献。在共商、共建、共享的大时代背景下,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今天,民办代课教师理应也必须享受改革红利;《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七十条和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失业的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改变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法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1年8号文件也规定:下岗民办代课教师应该享受"一补两险"。黑人保发2010年74号文明确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可以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黑龙江的74好号文出台前,2011年8号文件在后,下位文件必须服从上位文件。所以依据《劳动法》教师法、宪法、社会保险法,2011年8号文、2010年74号文、2016年42督办函等,法理、政策以及事实依据提出以下诉求:

1、必须享受事业编外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教龄算工龄视同缴费)。

2、必须纠正已经参加其它各类险种的教师,不能享受教龄补贴的问题以及女教师60周岁才可以享受的教龄补贴的问题。

3、对已故教师的家属给予适当合理的待遇。

4、对下岗以后返聘回去的教龄必须算工龄。

总之,诚请省政府依法、依规、依事实解决所有下岗教师老有所依,病有所医的问题。


2017.12.19

附件2:兄弟姐妹们

冲锋的号角已经吹响!

周四,省教育厅!

你来,我也来!

咱到老都有养老金!

为公平而战!

为冤屈而争!


兄弟姐妹们

不要沉默了!

你指望我,我指望你

结果谁都没去!

那样,我们就会一起灭亡!

走出来吧!

你委屈,没有人同情你!

你没有养老保险,谁会给你钱花?

出来吧!

受点冻,花点旅费又算得了什么!

除非生老病死,你一定要来!

为了咱们的梦想!

因为人少了,可能要白费劲!

人山人海才是咱这个弱势群体的力量!

出来吧!克服困难!

 

你说说,有多欺负人!

文件政策在那里放着,就是不执行!

为什么不诉求?

为什么不争取?

 

周四,省教育厅!

人人都参与!



 

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

全国“民代幼”教师2000多人再次进京集体维权(图)

作者   姚立法

 

今天(11月29日)清晨不到7点钟,从黑龙江、云南、贵州、江苏、陕西、辽宁、甘肃、广东、四川、内蒙、广西、河北、江西、湖北、安徽、重庆、山东、湖南、河南、吉林和北京等21个省、市和自治区专程进京的被辞退的民办、代课和幼儿园教师2000多人(也有人估计3000多人)"会师"于国家信访局大门外两侧的人行道上,等待进入信访局大厅用身份证刷卡"签到"。

据上访维权现场的老师发在数以百计的教师维权群上的信息,他们排着队站在零下4度的马路边等待国家信访局工作人员上班。

虽然天气很冷,但老师们的内心还是充满着希望——盼望中央政府尽快解决养老和医保等问题。

长长的人墙,以省级为单位集合在一起。不少老师用手机对着教师上访维权大军录像时,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头兵"便把展牌高高的举起。从"前方"发回"后方"的视频中,不时可以听到和看到,在现场维持秩序的警察,不停地喊"不要打牌子!把牌子放下!"

据了解,湖南有中共的县委书记和政法委书记上准备进京维权老师的家做阻拦"工作";昨天安徽有几位老师,在北京下火车时被截"押"回……

今天上访人群中,有出钱请人代其上课而进京的陕西渭南市大荔县的东雅芳老师;有不少背着"药罐子"进京维权讨公道的爷爷、奶奶辈老师;有抗日时曾担任儿童团团长的现龄91岁的山东枣庄市薛城区的教龄32年的赵修云老师……

今天的教师维权"谈判"代表有5人,他们是黑龙江的姜英伟、辽宁的王倩、内蒙的张华、河北的梁恩佰和北京的张树全。姜英伟老师因"违规"私带手机,而被取消了"谈判"资格。国家信访局派出了两位接谈官员,他俩的姓名连王倩等教师维权"谈判"代表也不清楚。

据参加了今天上访的湖南幼师对维权网信息员讲,湖南幼师派出了12位代表进京,她们还会用快递把其诉求寄给习近平、李克强等七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据悉,此次进京的不少老师明天会到教育部上访。



 

2017年11月23日星期四

江西瑞昌市原民办教师严春龙在中共19大会议前后被控制17天(图)

作者   姚立法

 

严春龙,江西省瑞昌市桂林街道办事处洪源村四组人,今年60周岁。他曾于1974年至1987年在洪源村小学教书。

从中共19大会议召开前夕的10月9日开始,桂林派出所的所长张坷和警察熊小雄,每天都会打几遍严春龙老师的手机,问人在哪里,在做什么?除此之外,洪源村的村主任陈伦国和该村民兵连长邓斌,也会每天3至4次与严春龙见面,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确保和确认严春龙在当地,没有离开洪源村。9号至14号天天都是如此。

14号天一黑,严春龙和他的10岁上小学4年级的孙子,被陈国伦等多人"接"到了桂林街道办事处集镇上的汇鑫宾馆。爷孙俩住206房间,207房间不是街道办事处的人就是洪源村的人住,207房间的人就是"稳控"(中共政法委和警方专业用语)严春龙老师的"打手"们。

据严春龙老师对维权网信息员讲述,"稳控"他的人中,街道办事处几乎是天天在轮换人,他不认识那些人,洪源村固定为陈伦国和邓斌两人。

207房间,每晚至少有两人"值班"。

除双休外,严老师早上要送孙子上学,"稳控"人员就"陪"着他。严老师送完孙子就回到宾馆,下午再去接孙子。

严老师除接送孙子离开宾馆,其它时间就是在206房间看电视、抽烟。

据严老师讲,从14号夜晚入住汇鑫宾馆后,至25号夜晚被放回家,他是每天24小时被那帮人控制着。

据桂林街道办事处集镇上的居民向维权网信息员讲,办事处的不少人和洪源村的一些人,借控制严春龙老师的机会,几乎是每天一大桌一大桌的人上餐馆下酒店,大吃大喝,动不动一桌就是大几百元。集镇上老百姓也议论过,这吃喝的钱,不会不是纳税人的血汗钱。

据严春龙老师对维权网信息员讲,在12日上午,张珂和邓斌把他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也收走了,目的是使他严春龙逃脱后也买不了客车、火车票。

严春龙老师还对维权网信息员讲,村官陈国伦和邓斌甚至多次提出,由他们出钱"请"他"玩"妓女。



 

2017年11月21日星期二

陕西民代幼教师300多人到省教育厅上访维权(图)

作者   姚立法

 

今天(11月21日)上午9时30分许,陕西省原民办、代课和幼儿园教师陈彦华(汉中市)、高秋芳(渭南市)、任碧虹(延安市)和高登平(榆林市)等300余人,集体到该省教育厅上访维权讨公道。

教师们从上午近10时开始,集体呼喊"要待遇!要尊严!""见厅长!讨公道!""还我教师身份!"等口号,响亮的口号声一阵高过一阵,直到11时40分才停息下来,其间老师们还集体齐唱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和《社会主义好》等歌曲。

12时,教育厅派出了人事处处长李宁、信访办赵姓主任和人事处孙姓工作人员三人与教师维权代表陈彦华、高秋芳、任碧虹和高登平四人进行"谈判"。

"谈判"就在教育厅的信访大厅内进行。除四位维权教师"谈判"代表外的上访老师们,也在信访大厅"旁听""谈判",信访大厅没有容纳下的老师们就在信访大厅外"旁听"。"谈判"至下午3时结束。

陈彦华等四位老师,主要表达了以下内容。

1、此前我们民代幼教师多次集体到省教育厅上访过,我们要得到答复和结果。

2、建议省政府出台文件,参照云南省路良县对待民代幼教师的方案解决我们民代幼教师的遗留问题。

3、建议省政府出台文件,或参照北京平谷区对待民代幼教师的方案解决我们民代幼教师的遗留问题。

4、坚决反对继续用教龄补贴(即每月补贴等于10元X教龄)的办法打发我们民代幼教师。

李宁处长的口头答复主要是,6月份,参照北京平谷方案的预算送省上,上级说该政策关门了;之后,经省五大部门四次联席会议形成了一个报告,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几套方案,8月11号送省政府,现还没得到答复。

据今天"旁听"了"谈判"的老师向维权网信息员介绍,李宁处长等人态度很好,记录认真,答复把老师们的要求尽快向其上级汇报。

"谈判"代表陈彦华老师最后向李宁处长提出,我们要见厅长的要求不变,他何时方便有空,由你们决定安排。



 

2017年11月6日星期一

关于召开“第一届全国维权公民维权研讨会”情况报告及咨询报告

江西省公安厅

九江市公安局

永修县公安局:

        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类社会矛盾开始不断涌现,因此形成了一支庞大的维权访民群体。如此庞大访民群体的存在已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别是一些地方有关部门采取各种手段压制访民依法维权,加上维权公民自身维权方式方法的问题,访民群体与政府之间的对立情绪越来越严重。维权公民群体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受到中央和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

        不可否定这一群体的存在已严重影响到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如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是对执政党执政和政府行政能力水平的严峻考验。显然,要化解这一矛盾,除了党和政府要做出努力外一一这当然是根本性的,广大维权公民也应该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与政府进行良性互动,学会理性表达诉求、理性沟通协商,学习包容、妥协,特别是要坚持依法维权。

         为了教育引导广大维权公民依法开展维权活动,把握正确的方式方法,本人拟发起召开"公民维权研讨会议"。特此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希望得到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安部门提出咨询。

        一、本次研讨会是由我个人发起组织的,参加会议的主要是全国各地的维权上访公民,并拟邀请有关法律界人士参加。除了在室内会场开会外,不安排任何维权活动,不进行任何室外活动。本次研讨会不属任何组织组织的活动,会议筹备工作小组也是我邀请的临时工作人员。请问我拟组织的这次活动是否合法?我个人认为我的动机目的完全是善意的,组织这种活动也是合法的,据我所知虽然国家法律还没有支持鼓励这种行为的规定,但也没有禁止性的规定。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我的行为涉嫌违法,请及时(在本月25曰以前)告知我,并注明有关法律的明确规定。为了体现国家机关的权威及行政行为的严肃性,并使本咨询答复具有指导意义,建议由省公安厅以书面方式进行答复,除了答复我本人外最好采取适当方式将答复函向社会公开,以教育引导广大社会公民和规范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

         二、如果本活动合理合法,恳请公安机关就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特别是涉及法律性问题给我们提出意见建议。

        我认为对本报告作出回应答复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希望能得到及时回复。否则我有理由认为我的认识和行为是合理合法的。

 

                            报告人:熊隆飞

                                 2017.11.6

 

联系方式:

          永修县涂埠镇新城大道公安局内10-17号,手机:13979224277

 

附:

  

   "第一届全国维权公民维权研讨会"    

                   筹备工作公告

 

         为了争取政府对维权公民群体的关注和重视,为了广泛获得社会各界对公民维权活动的理解和支持,提高维权公民的维权能力和水平,切实保护维权公民的合法权利,推进国家司法进步和法制的发展,本人决定发起筹备召开"第一届全国维权公民维权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1110日前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和工作小组,成员为3-5人,总负责人暂时由发起人熊隆飞担任。

         二、筹备工作小组工作任务:

        征求意见后研究决定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规模、议程、报名、财务管理等事项。会议时间暂定12月下旬,地点以方便筹备人员联系会议场所等工作和方便参会人员参会为选择原则,规模我个人建议控制在100人以内。

         三、暂定会议议题:

         1、交流维权成功经验,

         2、分析公民维权难的主要原因及维权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挑战,

         3、探讨维权基本策略,

         4、探索具体维权方式方法。

         5、讨论成立公民维权组织的可行性途径。

         6、探索以个案推动司法改革的途径。

         四、接受报名:

          报名时间暂定11201210日,对象为维权公民或家属。具体报名事项和要求筹备小组另行通知。

         五、会议费用:

          参会人员个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会议场地、服务、其它公共费用坚持从简节约原则,采取AA制分担,鼓励捐献赞助。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为了扩大会议影响,分享会议成果,会后将发布会议公报和有关资料文件。

       为了尽快开展筹备工作,组成筹备工作小组是当务之急,也是会议能否顺利召开的关键。在此诚邀和呼吁各微信群中愿意为大家无私奉献的维权人士尽快与我联系加入筹备工作小组。联系电话:13979224277,或直接微信我。

         

                           发起人:熊隆飞

                              2017.11.3



 

辽宁锦州幼师李继华在中共19大会议前后被控16天(图)

作者   姚立法

 

李继华老师,是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乡北汤村人。她今年50周岁,她在北汤村小学幼儿园工作了26年,她是1987年开始在北汤村小学幼儿园上班的。

2012年,北汤村小学合并到了其它学校,之后北汤村小学幼儿园被卖掉了。

幼儿园卖掉之前,没有人给李老师买"五险一金";幼儿园卖掉之后,没有人书面或口头告知她,也没有人给李老师补偿。李继华老师就这样不明不白的失业了下岗了。

李老师从2012年失业之后就走上了上访维权讨公道之路。

据李老师小区的邻居讲,从1010日开始,以中共女儿河乡党委副书记陈慕昱为首的"稳控"专班24人,就开始了对她的控管。

24人分成两班,每班12人,每班工作12小时,早晚6时为交接班时间。

12人又分成三组,每组4人中有男有女,每组4人配一辆小车,其中有一位司机。

李老师居住在女儿河乡的铁合金小区,她的楼梯口两边各有一辆监控她的人坐的小车,楼梯口背面的阳台下也有一辆监控她的人坐的小车。

李老师要是有事需出门,那班人就会尾随跟踪。

当局对李继华老师的"稳控"在中共19大会议结束(25)当天深夜才结束。

据锦州市的一位民办教讲,在中共19大会议期间,锦州当局采用了多种方式"稳控"部分民代幼教师和其他上访维权人士,已知的"稳控"形式多样化,比如对有的人是白天12个小时监控,比如对有的人是一天打几遍电话查询,还比如对有的人是每天上门查看……

 

附件(以下文字为李继华老师发给姚立法的三条短信):

1、姚老师您好!我是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乡北汤村的李继华。每到北京开会,无论我是否上访,提前一周就有人看着我了。

我平常住铁和金小区,每到这个时候,政府的控访人员就会把车停在我家楼梯口、左右各一台,每个车上四人,还有一台停在前面阳台下面。

我家是三楼,就是想跳楼,也不能跳出政府的手掌心!每天只要我下楼,他们肯定有人跟着,最远不超过二十米,无论我走到哪都会在他们的视线里。

没有必须要做的事,我都不下楼。大家都知道小区的人们都很少认识,政府这么一看着,整栋楼的人都知道我这栋楼有个老师总上访,政府不想解决还怕国家开会前后去找他们,关键时刻总看着,就像看坏人似的!

现在会开完了也撤了,可是人们见我都会好奇地问问,为什么看着你?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问题没有解决!

 

2、我认为我十九大期间被控制,这个还是轻的!问题是我现在出行都是问题,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只要我去火车站或汽车站出示身份证人就会被扣住,去沈阳都不行,别说进京了!

我从20177月就开始了被人监控,我出行都是花高额路费打车才能出行!可怜我在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承受着本不应该承受的高额路费,可悲啊!

合理合法的权益被剥夺!在到省,进京上访时,我也曾提起身份证被拉黑的事,可是问题并没有解决!我的事情还没有解决,上访又无路,高额的打的费我又承受不起,我被监控何日才结束?更不知道我们民代幼教师的政策何时落实!难啊!

 

3、还有更愁人的,就是出行坐车。只要我出示身份证,到候车室口就被扣住了。就是说不出行了也不能自已离开,等着吧,地方派出所把我拉回所里,训戒后保证不去了才能回家!

那么想要讨回自己的待遇,就得打车,否则就出不去!这就是我的现状!

还有,只要政府得知老师们想上访,我家就是派出所和乡政府总敲门的对象,闹的四邻不安!他们可以说是连吓唬带哄,只要这次不去就好,就是不解决问题!


 

岳阳市李学文在中共19大会议前后被控制15天(图)

作者    姚立法

 

李学文的户籍地在湖南省临湘(县级)市南正街道办事处南华居委会,他生于1970年,今年47岁。

李学文是一位失地农民,靠做木工活维持生计。他父母双全,俩老居住在乡下;他有三个孩子,最小的儿子12岁,因车祸后遗症在智障学校。

1014日上午,李学文被南正街道办事处和南华居委会的曾羲、王七伟、姚方和甘一军等多人控制,不准他到工地去做工,曾羲等人配有一辆宝马牌的车,专门用于控制李学文。

白天,曾羲等45人"陪"着李学文玩;夜晚,曾羲等45人"陪"着李学文在一间房里睡,这间"黑监狱"或称临时的"牢房",就在南正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后院的一间办公室里。李学文和监控他的人一日三餐都在餐馆酒店。

1017日晚上21:10分,李学文给湖北的姚立法发了一条微信:临湘市南正街道办事处和南华居委会的人看管我好几天了,他们不让我出临湘范围,怕我进京。他们说等1030号后你想去哪就去哪里,他们有一辆专车为我服务。

1018日上午,李学文乘机逃脱监控,搭车到了40公里外的岳阳市区。用175元买了一张到北京的硬座车票。发车时间是夜晚8:19分。据李学文讲,他在过第二道安检时,被铁路警察控制,收走了他的身份证、车票和背包。很快李学文被转交到临湘方面的人的手里。

据李学文讲,他在岳阳火车站警卫室与控制他的人发生了争吵。临湘方面的人对他讲,你一买火车票,我们手机上就有了信息并把手机在他眼前晃。

据李学文讲,南正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后院的那间"黑监狱"离他的家只有500多米远,他的父母、他的智障的儿子和其他亲人,并不知道他无缘无故失去自由15天……



 

济南市连续三届竞选县级“议员”的独立候选人孙文广先生在中共19大会议前后被控28天

作者   姚立法

 

中共19大的会期是1018日至25日。

山东大学83岁的退休教授、曾连续三届竞选县级人大代表的独立候选人、零八宪章的签名人孙文广先生,自930月开始便失去了自由。

实施控制孙文广先生的人员是济南市公安局的警察。据孙老师讲,参与警察总人数有10多人。

28天,孙文广先生一直被控制在济南市沥城区燕子山的燕子山庄。孙老师的微信号被封了,孙老师的手机也被警察收走了,孙老师无法与外界联系,孙老师的家人也不知道他人在哪里。

孙老师在被控期间,可以看书、看电视。孙老师换洗的衣服和要看的书等,由监控人员到孙家代取,孙老师的家人不能"探监"。

中共19大会议结束后的第二天,即1027日,当局把孙文广老师"送"回到其家中。

据孙老师讲,虽然回到了家,但他的门外仍然有人。

 

孙文广先生简历

 

孙文广,男,19348月生,山东省荣成市人。孙文广教授,1957年毕业于山东大学物理系。曾任山东大学老教授协会副会长、山东大学管理科学系副主任和经济信息管理系主任。

 

  孙文广(1934年-),中国物理学家。山东大学退休教授,现居济南。 

 

  1934年出生于今山东省荣成市,父亲孙廷镛为国民党军官,早年参加海军,在广东保卫过孙中山。 

 

  1949年父亲与大哥孙文振(当过教师,并在国民党军政部工作过)去台湾。 

 

  1953年在上海粤东中学毕业后考入山东大学物理系。 

 

  1956年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以后曾担任团支部书记。 

 

  1957年毕业于山东大学物理系,留校为任教,实际职务是管理厕所。 

 

  1960,"反右倾"运动中受到连续批判。后写信向中央申诉。 

 

  1964,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遭批判,本人写大字报反驳。 

 

  1966,"文革"开始即被抛出批斗、隔离,自己写大字报反击,并向党中央写信上告。 

 

  19671月释放回校,投入"文革",写了很多大字报,传单,编印"匕首"小报,发表观点,书写评论,曾参加学校一派群众组织,并到社会进行调查。 

 

  1968年在"清队"运动中遭抄家、批斗、游街、拷问攻击毛主席的"反革命罪行",关进"牛棚"七个月,离开"牛棚"后又继续写了很多大字报、传单。 

 

  1971年,"清查5·16"运动中被抄家、批斗、拷问,再次关进"牛棚"二十一个月。走出牛棚后,再写大字报、传单,并参加社会上一派群众组织。 

 

  197412月,被逮捕关进山东省看守所单人牢房三年半。 

 

  19763月,山东公安局提出起诉书,罪名是"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一贯坚持反动立场"、"发泄对社会主义的刻骨仇恨"、"到案后攻击无产阶级专政,建议从严惩处"。不久后即带上手拷,脚镣,抄走所有书写工具。 

 

  197611月,在"四人帮"遭逮捕后一个月开始,向党中央、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等写"上书"。揭批"极左",批评华国锋,批判毛泽东的错误,评论国事,提出政见。 

 

  19781月,被济南中级法院一审判处七年徒刑,罪名是"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捕后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当即表示判决非法,并提出上诉。 

 

  19786,山东高级法院驳回上诉,终审判决七年徒刑进入"济南劳改支队"(对外称山东生建摩托车厂),此后继续写上书,评论国家大事,总数达五十余万字。 

 

  198112月刑满,在劳改支队就业,与劳改犯在一起劳动。 

 

  198212,平反回山东大学物理系任教。 

 

  1985年转入山东大学管理科学系。后来相继担任副教授,教授,副系主任,及经济信息管理系主任,发表经济论文数十篇,主要是批判极左经济思想理论。 

 

  1988,通过竞选担任山东大学工会副主席(兼任),同年担任济南市政协委员,参加"中国民主建国会",后任省委委员、山东大学支部副主委。 

 

  19895,给党中央写公开信,支持学生爱国民主运动。 

 

  1993年第一次访问台湾,以后曾七次访台:二次参加管理教育研讨会,三次随山东大学学术访问团赴台。 

 

  2002年在香港出版《狱中上书中共中央》。 

 

  2004年在香港出版《百年祸国——从毛泽东到江泽民》。 

 

  2006年在香港出版《呼唤自由》,已在境外发文百余篇。 

 

  200711月,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加济南市历城区人大代表选举,在校方和当局的阻挠下未能当选。